allen_yeh wrote:你腦袋分不清楚違規跟違法的差別?? ...(恕刪) 從歷年來覺青們發起的抗議行動標語中就已經知道這群人的國文造詣奇差無比要他們清楚分辨違規及違法的差異.....這比要狗改掉吃屎的習慣還難就不要為難這些覺青了
北一女小綠綠 wrote:當初簽約,合約就載明給文大作學生宿舍使用,表示侯家從頭到尾都知情, 知情啊 還行文至台北市都發局 是都發局解釋自治條例不規範用途 只規範建築物形式誰知道六年前說合法 六年後又說違規了知情有屁用啊 知情有屁用啊 知情有屁用啊一個官員自由心證不用引用條文說你違規 你就違規了哪一個條文寫學生宿舍是寄宿住宅? 沒有北一女小綠綠 wrote: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恕刪)
用違規不違法根本就是套好招的接下來就是先解約再跟中籤學生各自簽租賃契約而已過程中北市府還要提供輔導,文化要提供協助學生完成侯辦還多了個被打壓的悲憤形象蘇辦氣到只說照顧好學生就好看來柯屁已經在押新北市誰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