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人能幫我轉達給丁丁,關於選舉無效的意見

gimichang wrote:
逾時不得進入投票所...(恕刪)


都給你公告看了還在混
既然認為一樣那就提供上吧
反正被駁回的又不是我
乾我屁事

不知道入口? 欠你的?
中選會都公告告訴你了
舉例了到達又反駁說什麼沒法則
現在是跟你說"用法"

中選會公告是假的可以不用信你是這樣表示的吧?
反正說再多還是跳針入口入口
精神勝利法不過如此
a1874161 wrote:
都給你公告看了還在...(恕刪)





你只要告訴大家投票所的入口在哪裡? 就可以了。


投票所入口就可以界定,投票所內,投票所外。

當然要說清楚。


逾時不得進入投票所。



一切有選罷法,不是中選會說的算。

中選會只是執行單位。





選罷法第19條第1項規定:「選舉人應於規定之投票時間內到投票所投票;逾時不得進入投票所。但已於規定時間內到達投票所尚未投票者,仍可投票。」

於投票所入口處張貼「不得攜帶手機或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投票,……」標示。查驗身分證管理員應於投票所入口處外執行上開職務.....

簡單來說:四點前未查驗身份進投票所的人,是不准投票, 包括在投票所外排隊的人。投票過程違法,中選會未照規定辦理 ,選舉當然無效!


tjptw wrote:
本來就可以滑手機啊,...(恕刪)


提出當選無效的控訴,其理由是有些投票所投票完了,先行開票,而有些投票所還沒有投票完,才有“邊開邊投”的言論,這是以前多次選舉就有發生的事,如果要等全國成千上萬個投票所都投票完才統一開票,你覺得開票時間會不會更延遲?而且以前也發生過,那麼是否之前的選舉都無效?
現行最好的辦法,就是斷絕所有投票人的對外通訊,才不會影響未投票人的投票意願。
不然,大家有更好的辦法嗎?
tjptw wrote:
本來就可以滑手機啊,...(恕刪)

提出當選無效的控訴,其理由是有些投票所投票完了,先行開票,而投票所還沒有投票完,才有“邊開邊投”的言論,這是以前多次選舉就有發生的事,如果要等全國成千上萬個投票所都投票完才統一開票,你覺得開票時間會不會更延遲?而且以前也發生過,那麼是否之前的選舉都無效?
現行最好的辦法,就是斷絕所有投票人的對外通訊,才不會影響未投票人的投票意願。
不然,大家有更好的辦法嗎?
gimichang wrote:


不得攜帶手機或其...(恕刪)
不是每個投票所都收手機,我們這邊就沒收。這是各投票所自行規劃的動作,與法律無關。
kingshe wrote:


提出當選無效的控...(恕刪)

開票沒違法,沒有規定先行投完票的櫃不能開票。至於現場監票人員回報狀況也不違法。如果你要告違法也是告這些洩漏的監票人員不是選委會
kingshe wrote:

提出當選無效的控訴...(恕刪)

你搞錯了,不是斷絕投票人員對外通訊,而是斷掉監票人員通訊。雖然我覺得根本也沒必要。
柯粉邏輯之低,實在可笑

節錄唐湘龍說:

講風涼話的很多
再選你也不會贏
我們今天再講的不是輸贏的問題
那種就是等而下之的
你只是出來亂的
你只是幫特定對象講話
我沒有意見 沒有錯
丁守中可能重選的時候都還是輸
但是就像韓國瑜講的
我寧可乾淨輸 我不要骯髒贏
丁守中可以乾淨輸
柯文哲要不要骯髒贏


選舉辦成這樣,是大是大非的問題,就算重選丁還是輸,至少柯乾淨贏,
等柯乾淨贏的時候,再說丁輸不起,我沒意見,
被選舉人行使法律權益,
柯粉閒言閒語,等而下之啊!

就好像勞工要告老闆,其他人跳出來說你又不會贏,贏了又如何還不是拿一點點賠償而已,
還不如早點找別的工作,你這沒資源沒靠山的勞工,爭什麼?
等而下之啊!
tjptw wrote:
你搞錯了,不是斷絕投...(恕刪)


如果投票人沒有得到開票資訊,對投票有什麼影響? 如果沒有影響,怎麼會說當選無效?
副市長 林 欽 榮 是北市選委會主委,選務充滿疑雲,最後自己的老闆科P當選

球員兼裁判當然既爭議又敏感。

1.合法?

那2020總統大選,要不要邊開票邊投票。

可能合法但絕對不合理,五大弊案要變六大弊案嗎? 是否利用制度漏洞當選? 全民都在看。

副市長 林 欽 榮 要不要出來解釋。


2.這是針對選舉制度的漏洞非候選人.

假設作弊的學生被抓到不是重考,不管藍綠白都要取消競賽資格.

不然大家作弊就好了,次次作弊只要一次不被抓到,就過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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