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la wrote:怪了!依照「行政倫理」,這件事不就應該是「教育部」的權責及份內工作嗎?不太明白一堆民進黨人士指責「教育部長」葉俊榮「棄行政倫理不顧」所謂何來?..(恕刪) 當初教育部長潘文忠被DPP立委卡管後就是頂不住行政院與立委的壓力才寧願辭職的,接任的教育部長加碼拉法務部卡管但自己行為紀錄不佳也被社會質疑資格....再換葉俊榮就是想補正遴選程序不卡管但也被行政院+立委拖到現在總辭前大刀一揮反正死豬不怕熱水燙了....教育部長的權責就是負責處理而不是被要脅官位保不保的住....DPP要謝謝葉俊榮拆彈,不然DPP只會更慘真要講程序那立法院的一堆立法程序過程比台大遴選委員會的程序更糟糕......1分鐘突襲立法通過的法案不在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