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km wrote:因犯法而被法院剝奪公民權一定年限,如同法律雖保障人人有遷徙自由,一樣也有例外........(恕刪) 那你知道加拿大、克罗地亚、捷克、丹麦、芬兰、以色列、肯亚、瑞典、津巴布韦等国家是允许坐牢的犯人投票的吗?所以台湾不用太自我感觉良好,我们真的不是一人一票,而是“部分人”有权利从事先已经被两党派和背后财团桥好的两个候选人里面选一个比较没那么讨厌的。
Kanyil wrote:那你知道加拿大、克...(恕刪) 那麼您前面舉例的一些如美國之流的又是怎麼一回事?而是“部分人”有权利从事先已经被两党派和背后财团桥好的两个候选人里面选一个比较没那么讨厌的。 台灣的民主法治運作本來就沒有多高尚,沒啥好否認的,但是DPP胡搞民粹濫權這麼多年,去年依然可以栽了個大跟頭,這個民主多少還是有點正面價值.......
1.改成民主選舉,與歐美國家競爭的能力大减,不小心就跟日本一樣,只能當美國的看門狗。2.改成民主選舉,會跟台灣一樣,選出一些無腦的領導人。(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蔡英文……看看這些貨色,把台灣搞成什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