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投是笑話,同婚法過二讀

DannyHwang wrote:
但是他們的關係就不是自古以來所定義認知的婚姻.

婚姻不是由愛產生出來, 很多有婚姻關係的是沒有愛的, 有愛的也不見的有婚姻關係. 婚姻從一開始就是定義在一男一女的基礎, 逐漸衍生出其他的相關關係.(恕刪)


你真的該多補充一下知識

自古以來婚姻的定義一直在變
根本不是一男一女

一男一女的定義是近代才成形的

沒知識就不要一直出來秀下限了

dohan8850 wrote:
現在的同性戀很多都是後天
不是先天的
為什麼牠們要從小教育
就是趁小孩對性別模糊的時候
讓正常人變成同志(恕刪)


同志是先天後天?
還有同志能不能被教育變成

其實google就查的到
請多補充知識
國之將亡必有妖孽!
國之將亡必有妖孽!
國之將亡必有妖孽!
第12案不就是愛家反同又不敢承認
假大方遮掩自己歧視同性戀想出來的提案嗎?(請恕我講話就是這麼直白)

現在照著你要的做是有什麼不舒服的地方嗎?
自婊的感覺很不好我是可以理解啦

bian0728 wrote:
你真的該多補充一下知識
自古以來婚姻的定義一直在變
根本不是一男一女
一男一女的定義是近代才成形的
沒知識就不要一直出來秀下限了


至少 自古以來婚姻"男與女"定義 是沒變的
天底下還有比同志結婚更重要的事要去關心,同志結婚沒有那麼糟好嗎?至少沒有動到民法,就讓他們去結吧,反正他們也很快就會見識到墳墓的樣子了。
我個人有點小小不滿,就是民進黨把同志人權的功勞攬在身上有點噁心就是了。
Dwing wrote:
至少 自古以來婚姻"男與女"定義 是沒變的(恕刪)


重點是婚姻的定義是可變的


當初在推動一夫一妻制的時候

也是有人堅持一夫多妻是自古以來的定義

可見所謂自古以來的婚姻根本毫無意義
bian0728 wrote:
一男一女的定義是近代才成形的
沒知識就不要一直出來秀下限了


同性戀被較廣為接受也不過這數十年的事, 婚姻定義卻至少有千年歷史, 這麼簡單的邏輯都搞不懂! 何來的一男一女定義是近代? 這不就跟覺青老愛編些歷史, 但常沒發覺真的經歷過那段歷史的老人都還沒死光.
廬山煙雨浙江潮,未到千般恨不消。及至到來無一事,廬山煙雨浙江潮

DannyHwang wrote:
同性戀被較廣為接受也不過這數十年的事, 婚姻定義卻至少有千年歷史, 這麼簡單的邏輯都搞不懂! 何來的一男一女定義是近代? 這不就跟覺青老愛編些歷史, 但常沒發覺真的經歷過那段歷史的老人都還沒死光.(恕刪)


以前的婚姻是一男多女阿
一夫一妻制是近代才誕生的

國外還有一女多男的咧

hhbcl1414 wrote:
看不懂中文吗?公民...(恕刪)


老百姓的用意是用其他方式為同性戀者量身打造成為合法伴侶
結果這個執政黨直接拿民法改名成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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