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CLin0423 wrote:哈,居然把我打成民進(恕刪) 我不代表國民黨,我也不是國民黨。你的主張,我告訴你問題何在。至於你不是民進黨,與我無關。民進黨及其側翼提供的訊息,請自行分析。如何解讀,是否正確,那是你個人觀點。恕我不介入。
freedomhome wrote:民進黨無恥亂法不代表其他政黨必須用同樣的方式跟著做 樓主哪有要韓市長無恥亂法? 樓主明明要求韓市長依法查弊,全面調查氣爆弊案 慶富弊案 燒爛煤弊案 請韓市長查弊何錯之有?為什麼1450就是要全力阻攔?
Brian 168 wrote:我不代表國民黨,我也(恕刪) 我只有一個主張提醒 韓國瑜時時刻刻不忘慶富案(或者其他弊案)要有所作為這是他這一個月唯一可做的事了也可能是他這一生在政界唯一能做的事了(試問一個月韓國瑜能鋪平幾條馬路?)另,我不歡迎你把民進黨扯到我身上謝謝!
KCLin0423 wrote:時時刻刻不忘慶富案(或者其他弊案)要有所作為這是他這一個月唯一可做的事了也可能是他這一生在政界唯一能做的事了 全力支持樓主,請樓主不要灰心.除了慶富,還有負債3000億案,19標案,氣爆案,燒爛煤案,請韓市長跟高雄市議會國民黨籍議員通通查清楚.
freedomhome wrote:在台灣這法治國家 誰(恕刪) 法律之下,我認為有合法的方式例如如果這任市長認為前任市長有損害高雄市之權益不能主動提供物證向提告?就算是做秀,也是要做如果不作為,那麼,就而久之,大家淡忘,然後沒事相信韓市長之下,有懂法的人才要如何在合法的狀況下引領輿論,使大家不忘慶富等弊案有待韓市長的努力又,如果國民黨自認清白與慶富案無關更應該在韓國瑜面臨罷免之際全力再掀起慶富案風潮如果韓國瑜真的被罷免也為補選鋪陳!
KCLin0423 wrote:法律之下,我認為有合(恕刪) 很可惜法有明定就是沒有辦法了 為什麼地方政府沒有調查權就是防止不正常的政治鬥爭 因為民選地方首長若擁有調查權就會產生可能以鬥爭方式清算前任之法治風險 所以司法調查權一律只有中央這就是五權憲法設定的初衷 底下憲法已經寫得很清楚了另外你在一樓也已經清楚講了韓已經將相關事證送交檢調那檢調辦不辦,非為地方所能置喙法治精神就是如此====================第 107 條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一 外交。二 國防與國防軍事。三 國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四 司法制度。 五 航空、國道、國有鐵路、航政、郵政及電政。六 中央財政與國稅。七 國稅與省稅、縣稅之劃分。八 國營經濟事業。九 幣制及國家銀行。十 度量衡。十一 國際貿易政策。十二 涉外之財政經濟事項。十三 其他依本憲法所定關於中央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