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an wrote:
教育部也是中央主管機關,其機密變更與解密權責還是教育部。
你都說 是中央主管機關
機密變更 教育部需不需要上函給中央?
中央是? 就行政院
行政院院長的老闆是誰? 中華民國體制下,行政院長為總統的執行長
在上去就總統府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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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那個當法扶實習助理的case
第一次要檔案 找那個公務員上級區公所要
只要到一個月的上班時間 與時數
第二次法院行函到市府要
要到了上班日期,但是沒時間
第三次....行函到市府 法務單位要
才要到完整的簽到記錄(有時間才能看他是否有接外務)
同一份保密紀錄,三種解密的方法....
另外 在後來的台電case
要不要斷電的權力 本來在台電
而且只要區處就可以決定(企業3 個月不繳電費就斷電了)
但是 一旦有立委關心哩?
處長叫去罰站後,鐵定要上函給總處決定
總處擔心違法,一定上函給經濟部訊問政策
經濟部政策誰決定? 部長....但是部長想得罪立委嗎?不想...
於是就弄個國家協助企業紓困方案之類的...
調查局查到政策 就沒查了...大家都很快樂
最後 我還曾看過軍方單位
廁所工程都給他加到最機密...
是阿兵哥依法辦理 還是長官指示? 想也知道...
這就是公務員處理機密/法規的標準程序
防弊大於興利 擔心違法/忤逆上意 就只好一路上函
我不想在這件事情上面爭議
畢竟 蔡總統的事情,在他任內是沒定論的
但是 如果真的對於公務單位加解密有興趣
可以去當助理 去跑幾個法院的case(現在法院仍是要求解密的最大宗)
就會知道機密解密的流程與邊邊角角...
也會知道 中華民國的文書
最上級單位(ex, 總統)真的要解密 一點都不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