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的話有樓梯,搭電扶梯先來後到。 誰沒禮貌已經很清楚。一個想搶快,一個不想讓自己陷入危險中去禮讓一位搶快的人。 這種人很多沒啥好討論。 只是正常人會讓一下,我也會怕若不讓會不會被差一刀。所以不讓也是需要勇氣。 所以瘋子遇到正常人都不會出事因為正常人會去避開。瘋子遇到瘋子一定出大事,因為不懂的閃避。
名稱想不出來 wrote:急的話有樓梯,搭電扶(恕刪) 我提醒2點1.前面的討論,北捷確實沒有規定也沒有禁止及罰則來,約束旅客在電扶梯上不能行走。2.台北捷運車站,並非全面同時具備電扶梯及樓梯。部分通道只有一種。因此,要北捷明定急行旅客走樓梯不走電扶梯避免因不禮讓造成糾紛問題,並不便民有不實際,不可行 造成客訴的麻煩。
捷運站設施只是提供給大眾使用,雖然有訂定基本使用規則,但除非有法源依據,捷運公司也不能過度限制或開罰,而且像這種排解民眾紛爭的工作,不是保全的職責,他當然不需介入,更不能亂講話。這種眼科醫生就是典型自以為是的正義魔人,覺得自己對就要全部人站在她這邊,誰不支持就出征討伐,好像這位保全是她家社區的保全似的...
這位女醫師真的是.....唉不知道怎麼講 感覺要找人吵架、沒事故意要把小的爭議點放大另外也不是有沒有規定 是大家已習慣 而這習慣確實對大多數人是好的 這樣的文化應該要尊重才是 不管你去哪個職場或是國家都有不成文的規定 就是在講這種某些原因產生的文化、是要尊重的
安全考量-行進間的電扶梯,本來就不應該奔跑或行走,正確的搭乘方式就是扶好和站穩.防疫考量-幾近零距離與他人貼身而過,一點也不符合防疫期間.儘可能保持社交距離的規定.避嫌考量-並不是所有人,都能享受摩肩擦踵間,互相交流汗水與體味的滋味.當一件事或一個行為,你有很多選擇,不用打擾到別人而能完成目的時.那選擇在電扶梯奔走還理所當然的態度.本來就是件粗魯並且不顧及他人感受的自私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