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策會執行長卓政宏「兼職」曝光!

tjptw wrote:
當時的執行長不知情,屬於他領導無能下的制度問題。但與高虹安無關,因為高虹安是「被」指派任職。且揭示證據都指名「資策會」知情,包含副執行長以下各長官皆知情,且指示對於高的職稱、各項活動錄影、email 往來資訊等。

換言之,資策會不該追究高虹安的「兼職」或進修行為,而應該追究內部管理問題與副執行長以下各級長官行政疏失問題。而高虹安證明她僅是依照指示去任職,因此她可以反控資策會破壞名譽與妨礙選舉之責。而作為股東的政府應該去追究執行者領導鬆散之責。依照揭示證據來看誰該來扛責?不是當時的執行者就是副執行長,怎麼輪也輪不到高虹安。


你這種解釋,

法庭上能不能過關,大概有得吵吧?

哈哈哈~

所謂要報准,

就是沒有取得核准之前,員工不能亂動,

這應該是很基本的常識吧?

要先動也不是不行,

但事後補完程序,應該也是很基本的常理吧?

事前、事後通通推給主管,這種員工不太驕橫了點嗎?

哈哈哈~

況且,

資策會的兼職規範是「『經』主管簽請執行長核定後得」,

並不是「『由』主管」。

其實,高的兼職問題,

只要她沒領雙薪或其他酬勞、紅利,

照目前證據看來,其實問題不大,

就是法規和行政程序上有瑕疵。

但程序有瑕疵的員工,應該是要主動和公司解釋,

請當時的主管出面作證擔保,

並不是非要走上法庭。

資策會一開始似乎也沒有把話說死。

不過,

如果高覺得自己有必勝把握,或其他利益,

選擇硬幹,那也是她的自由啊,

哈哈哈~

至於公務員兼職,

公務員服務法沒有說兼職有刑責,

只說觸犯刑法者就依刑法處罰,

這是廢話,

同樣也適用在私人企業吧。

我想到的是背信罪。
Bryan0528
suyisan 因為沒內容心虛只能哈哈哈[笑]
herry530
好奇哪間公司的規章, 跟T講的一樣, 1450嗎
turtlins wrote:
確定高不是出錢的那種共同創辦人,

你廢話很多耶
高虹安從未說曾出資云云

她是協助資策會衍生公司創業
實質上就是共同創辦

科智員工喜歡暱稱她是高老闆
難道需要你認可嗎

況且在許多的重要場合
諸如國際比賽或領獎
都有高虹安的身影

毫無疑問,高虹安是科智的核心靈魂人物
同時也是資策會的優秀職員
而你充其量是見光死的鍵盤嘴砲

話、跟走、感
卓政宏說謊一次又一次遭到打臉
但他是的人
有關係就沒關係

高虹安正是因為不姓
所以沒關係就有關係
turtlins
優秀員工就是優秀員工,不能因為自己很重要、很有貢獻,就自己升官為共同創辦人啊,哈哈哈~
2bod
turtlins 升任共同創辦人有加薪嗎?
turtlins wrote:
你這種解釋,法庭上能... 我想到的是背信罪(恕刪)


好啦!快叫資策會去告,沒告就無罪論!

不用在這嘰嘰歪歪
turtlins wrote:
好喔,所以,第一,確(恕刪)


你講的那麼多,那一點是有所謂的官方即資策會承認的?

也許她真不是,但影片沒她就表示她不是?

你忘了,你看照片都可以把波士頓視為倫敦了,所以說單看影片會準嗎?

目前台面上的證據都直指高是沒問題的。你要說他有問題,就看那個單位可以拿出證據來指控她。

不然,你這種“我以為的"判斷就是在鬼話連篇而已。

說到郭董就好笑了,她如果這麼不堪一擊,還可以在鴻海集團當一個副總?

你要不要說說,如果是你的話,要如何做到副總位置?
Kevin567
我說:你要不要說說,如果是你的話,要如何做到副總位置?[真心不騙]
Kevin567
我說:你看照片都可以把波士頓視為倫敦了,所以說單看影片可以知道她是創辦人嗎?[^++^]
turtlins wrote:
其他時間都在「出差留學」,
算算大概夠她回公司領獎,
順便回一回那封問她有沒有確定要申請國際人才培育專案的電郵啦,

哈哈哈~(恕刪)

再怎麽哈,也掩飾不了你唬爛的事實
現在連她在美國能幹嘛,你都能觀落陰知道了

先唬爛啥董事名單才是創辦人
後自己腦補元老照片才是
被打臉前後邏輯對不起來
開始扯高當時有多忙
不可能參與

你腦中的小劇場也能當證據,哈,來點行的好嗎?

共同創辦人這東西,本來就是只要原始團隊大多數人認可就行,要出來否定高不是的,也該是科智團隊

人家都沒講話,你沒證據還能直接說高不是,現在被打臉到只能在那推論高弘安的日常能不能處理那些事,是要笑死誰

吱側會執行長在立院公然說謊的事你不敢面對
自己在那編故事倒是講的不亦樂乎啊

強一點,好嗎?
turtlins
現在應該是沒證據直接說高就是啊,不然你貼出哪裡寫著高共同創辦科智?哈哈哈~
ichirohiro
誰知道科智當初怎麼成立的,我又不像你會觀落陰,她自己說是,你要指控她不是,要提證據,這是基本常識,你連這點常識都沒有...還哈哈哈勒
SteveJTY wrote:
高兼職這件事,有沒有違反現行的任何法條? 如果沒有,那高要負什麼責任?


有沒有違反,

很難講,

就看資策會要大做或小做。

比方說,

雙方好好談,

高請出當時主管作證擔保,

承認自己當時有行政疏失,

在這麼多中小主管知情的情況下,

資策會硬要告,即使依法也不一定得理。

但高開口就把資策會罵成打手、側翼、資側會,

資策會能自己說那就沒事沒事嗎?

一旦依法,

民法有侵權,刑法有背信,

會不會贏是後話,但要告沒有什麼不行的,

因為高確實沒有完備報准的規定程序,事後也沒有補行程序。

SteveJTY wrote:
高提出的E-mail內容顯示高出國留學、兼職的事,當時的副執行長是首肯知情的,副執行長同意了,還不算數?

難道公司裡所有員工在上班時間的所有行為不分大小輕重,都一定要呈報到總經理同意後,才能做,不然未來的某一天,公司突然對某件事有意見了,認為該件事方向錯誤,造成公司損失,當時規劃主導的高階主管都沒事,經手過的基層員工卻要準備挨告..........原因竟是當時未呈報到總經理,現在的總經理不知情。

您認為這樣合理?


第一,

問題就在資策會規範就是「經主管簽請執行長核定後得」,

一是當事人要自己提出,然後「經」主管往上呈,

二是要簽請,要有書面,

三是要由執行長核定,不是副執行長核定。

吳瑞北說當時他是分層授權、分層負責,

換句話說,

主管、副執行長都知情、同意了,實質上沒問題,

但形式上就是得送到執行長,

而吳瑞北留了一條伏筆:這件事沒送到他那裡。

第二,

資策會並沒有規定「所有行為不分大小輕重」,都要送到執行長,

大部分的公、私機構應該也不會這麼規定,

但兼職這件事在當時的資策會已經明文規範,所以不算小事、輕事,

常理來說也不該是。

有哪家公司會把員工領自家全薪卻幫另一家做全職當作小事?

至少要由某個層級以上來做最後裁定,

而在資策會,這個層級就是執行長,

這樣才能確保這種事不會浮濫、變成人情特權漏洞。

所以,合不合理?

我認為原則上是合理的。

領全薪出國留學這件事,也是同理。

第三,

但高的狀況,依目前證據來看,

以兼職這件事來說,

只要高沒有領雙薪或其他酬勞、紅利,

看起來就是行政疏失,

雙方好好談,未必就要上法院,

資策會一開始也沒把話說死。

為什麼會僵成這樣,

綠營趁火打劫當然是有,

但高自己有好好談的意思嗎?

員工有行政疏失,

不是應該員工放低姿態,找當時的主管出面作證擔保說項嗎?

畢竟員工在程序上就是有瑕疵啊。

怎麼會有員工自己手續漏辦,還這麼兇的呢?

哈哈哈~

我看就是綠白雙方都是選戰手法,

資策會想息事寧人也不可得,

你總不能要資策會摸摸鼻子說算了,

那兼職規範還留著幹嘛?

以後員工只要有人情、有門路、有靠山,

怎麼幹都可以?

哈哈哈~
tjptw
高不必請當時的長官做保證啊,他目前提出的證據已經足以證明
turtlins wrote:
況且,

資策會的兼職規範是「『經』主管簽請執行長核定後得」,



那請問 卓政宏 的兼職許可文件呢?

執行長也是資策會的員工,執行長上面也還有董事會呢!
總不會執行長不需要經董事會簽請執行長核定許可就可以隨意兼職,而其他員工卻要執行長核可才可以兼職?
還是資策會的兼職規範不包含執行長?

資策會要怎麼處理高虹安,也應該用相同標準一併處理卓政宏吧!
麻煩比照辦理
大的沒抓先抓小的?

SteveJTY wrote:
那請問 卓政宏 的兼職許可文件呢?

執行長也是資策會的員工,執行長上面也還有董事會呢!
總不會執行長不需要經核定許可就可以隨意兼職,而其他員工卻要執行長核可才可以兼職?

要辦高虹安,也應該一併辦卓政宏吧!


第一,

我不是資策會的,

你不用問我卓的兼職許可。

你該去問資策會,

高沒有兼職報准,

也是資策會提供的資訊,

不是我提供的。

第二,

執行長當然不能核准自己的兼職,

他的兼職應當是由董事長或董事會核准。

資策會說卓的兼職都經過董事長、董事會核准,

雖然還沒拿出文件來。

不過,

我認為這是可信的,

因為卓那些兼職應該都是在他任職資策會之前,

而且都是有來頭的,

卓之前的資歷也都不是小道消息了,

資策會要聘他之前,

應當都知道了,

既然聘了,就是准了吧。

第三,

而且,就資策會公布的兼職項目,

都是非營利組織的董事、理事、監事,或大學兼任教授,

這些都不是全職,

一年開幾次會,一星期上堂課、甚至不一定有開課,

不會和資策會執行長的工作產生多大衝突,

和高的資策會員工和科智業務處長兩項都是全職,

光是工時的衝突就很大,難以相容。

順便舉個例子,

卓在來資策會之前,擔任過友邁科技董事長,

他2019年1月接任資策會,

2019年1月就辭掉友邁董事長:



所以,我偏向相信他有注意到這方面。

我沒有查他全部的經理人職務,

你不信可以再查喔,

哈哈哈~
turtlins
資策會查不到高有報准的紀錄,但已經聲明卓有依規定報准囉,哈哈哈~
qinin
塔綠班還騙喔…王美花說桌都是無給職的職務…但事實證明是有拿錢的職務!塔綠班黨就是只會騙呀![笑到噴淚]
turtlins wrote:
資策會要聘他之前,

應當都知道了,

既然聘了,就是准了吧。


雙標成這樣?
高的就要有核准的,卓的就是應當知道就是准了
turtlins
資策會已經聲明卓有依規定報准了喔,哈哈哈~
qinin
塔綠班別騙了啦…王美花出來說卓都是無給職,資策會也說卓都是無給職,結果被抓到明明就有拿錢!所以整件事情資策會跟民進黨都在說謊![笑到噴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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