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代蝴蝶 wrote:
下方是中國海關的時序圖,用來解釋郭元益的問題,郭元益是在2021年1月(民國110年)註冊,被停權時間不知,也就是說,郭元益早在中國海關公布新規之前就已經先以HS1902註冊過,這點跟食藥署無關。
被停權時間不知?
新聞我不是都貼了嗎?
那是當時新聞的中國海關資料查詢,
聯合報啊!
藍營的最愛啊!
那不是我查中國海關的啊!
你有沒有看清楚啊?
2022.08被暫停進口好嘛!
這就代表你以下的說法根本是空談,
不是我意識形態好嘛!


tgdlyg wrote:
是不是機密本來就是廠商自己的認定,
難道食藥署要強迫佳德嗎?
你外貿專長你行,
為何不去輔導一下佳德,
打臉食藥署呢?
新聞報導不是夠清楚了,
你這不是有夠灰~
絕代蝴蝶 wrote:
要不要回應一下?
鄭麗文指「鳳梨酥配比」假新聞…三立告妨害名譽 北檢不起訴
檢方調查,食品欲輸入大陸廠商須填寫「輸大陸包餡麵食生產企業註冊條件及對照檢查要點」,內容以企業基本情況、企業位置與車間布局、設施設備、產品追溯、人員管理及培訓等欄位為主,了解廠商對於植物檢疫與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能力,並沒有要求必須填寫配比。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tgdlyg wrote:看到紅字的部份就可以跳過了,又在幻想了,去把風傳媒的報導完整的讀完,再回來這棟樓從第一樓開始看,看看是不是跟我當年講的一樣。
那鄭麗文可能跟檢察官說她有查過「輸大陸包餡麵食生產企業註冊條件及對照檢查要點」中沒有"配比"的欄位要求填寫,
經查證確實沒有出現"配比"的用詞,
所以檢察官認為鄭麗文擔任立法委員,經合理查證後,以善意發表言論,應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
實際上食藥署相關文件並非只有「輸大陸包餡麵食生產企業註冊條件及對照檢查要點」這文件而已,
就算是「輸大陸包餡麵食生產企業註冊條件及對照檢查要點」,
還是有添加劑的添加量要求.
看起來檢察官是放水,
但檢察官的重點是鄭麗文是否涉及誹謗,
而不是判斷大陸海關總署文件是否需填寫配比.
以及鄭麗文的說法是否正確.
然後這位蝴蝶大根本就沒有看清楚人家的判決內容,
就要用這判決來打臉食藥署.
根本是亂七八糟.

絕代蝴蝶 wrote:
原料佔比打「星號」各國必填? 台商:有人總和沒有100%被退件
「原料佔比」洩漏商業機密?
接受訪問的廣州李姓台商表示,「不管是首次申請或補件,確實要填寫『原料/配料佔比』,之前也聽過有同行輕忽了,資料沒寫清楚,總和加起來沒有100%,被陸方打回要求補件。但從未聽過必須提供獨家配方,至於『原料/配料佔比』是否涉及商業機密,業者各自評判,許多原料各家使用大同小異,製作工藝流程也不同。」
李姓台商進一步解釋,「該原料/配料在產品中佔比」,就是產品外包裝常見「公開」原料,只是多補充成分佔比。舉例糖5%、鹽2%、奶油10%、麵粉、鳳梨等原料百分比…以此類推。陸方主要了解食品成份比例是否符合申報項目,最終才能「對應」商品簡體字原料標籤,進而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