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到底 棒球場能告抄襲堅什麼?


JOB HO這種來工地都是來作秀而已啦!他們又不懂工程,頂多就是聽聽工地主任報告進度,再跟工程人員打氣一下 說說各位辛苦了,這種視察就是作秀的一部分啊


在工程管理上有一種是分階段審查驗收付款,12億的球場已經付了11億7千萬。
作秀是一回事,但是付錢可不是隨便就帶過。
JOB HO
付錢絕對不是市長負責的,就是公務處的業主代表按監造照送上來每月進度付錢的。
nwcs wrote:
原PO表示,一般情況下,公共工程對單項工程施工時都會設立一個檢驗停留點,材料進場前後也都會查驗。


不單是硬體工程,軟體工程或是勞務都會這樣管理,像張善政之前在宏碁接的農委會專案,就每年出報告做檢視。

那些渾蛋還在亂帶風向硬拗。
理性看事情
不要看顏色評論
雖然台灣的工程界尤其是公共工程標案確實問題很多;但處理事情不能靠放消息、靠與論、靠感覺

高市長可以徹查一切可疑的案子
但光是抓抓工程瑕疵是做給外行人看的
瑕疵輕微可以改善嚴重則也只是依違約處理⋯包商們根本不怕

這種工程要查麻煩從合約內容、發包流程、工程追加、相關人士金流等等查緝
這樣才有辦法確實找出官員貪瀆
這才是我們要挖的秘寶
yaotsan
找得出問題就不會去挖地了
JOB HO
樓主的發言被炮火砲轟,還能夠理性客觀地看待事情,非常佩服!挖到幾塊石頭、廢電線,在法律層面要扯到市長實在差太多了
RR5 wrote:
理性看事情不要看顏色...(恕刪)


地表下26公分內有工程廢棄物,對球場規範來說,不是工程瑕疵,而是不符合驗收標準

沒有裝輪子的汽車,不是產品瑕疵,而是廢品
JOB HO
吃燒餅掉芝麻的通通都要抓去槍斃,今天營造商與及監造是否有貪瀆還很難說,只能說不管怎麼扯,距離市長還差得遠呢
JasonQ wrote:
地表下26公分內有工...(恕刪)

顯然你不太懂工程界
不符合標準
驗收就是不通過而已
尾款和驗收款不給付
通常驗收本來就不會一次兩次就過關
廠商頂多就是再改善再讓你驗收
你天真以為能因此把它怎麼樣嗎?

也好險新竹市長換人當了
所以各個環節沒這麼容易瞞混過去
如果新竹市繼續由民進黨來搞
也不無可能讓廠商輕鬆就驗收完成領走尾款。

稍微懂點採發與工程就知道該從哪些地方找問題
挖到磚塊電線都只是起手式的噱頭而已
期待高市長真的把秘寶抓出來
別像柯文哲砲打馬市長的當年五大弊案一樣雷聲大雨點小
我先糾正一點

高虹安是民眾黨,是淺綠一掛的

別用藍藍綠綠媒媒粉粉來帶風向

工程有問題,證據自然不會立刻給你看

不過,已經知道是不符合使用的工法

證明前市長任內失職的重要施政項目

後面要追究法律責任共犯,等民眾黨出手

高虹安有貪污也歡迎查

最好補選,幹掉虛偽的綠五星跟假淺綠

我就是討厭民進黨
RR5 wrote:
顯然你不太懂工程界
不符合標準
驗收就是不通過而已
尾款和驗收款不給付
通常驗收本來就不會一次兩次就過關
廠商頂多就是再改善再讓你驗收
你天真以為能因此把它怎麼樣嗎?


https://tw.news.yahoo.com/%E8%A6%AA%E6%9B%9D%E6%96%B0%E7%AB%B9%E6%A3%92%E7%90%83%E5%A0%B4%E8%AA%BF%E6%9F%A5%E9%80%B2%E5%BA%A6-%E9%AB%98%E8%99%B9%E5%AE%89%E5%86%8D%E6%89%B9%E6%9E%97%E6%99%BA%E5%A0%85-%E6%8E%A8%E5%8D%B8%E8%B2%AC%E4%BB%BB-094030839.html
>高虹安回擊,認為前市府光是支付的款項就高達11億7000萬元,相當於97%的工程款項

工程估驗計價保留款通常是5%
有一些人說還沒完全驗收
有問題很正常,改善就好
我是沒看到合約
只是很好奇
到底驗收了那些有過,那些還沒過
才會支付了97%的工程款

驗收不過不是只能等待廠商改善
逾期是要罰款的
這個工程的工期應該是到去年底(111/06/30變更到111/12/31)
若是整個覆土和草皮甚至排水重做不算是小工程
不知合約當初的逾期罰款怎麼算

若是覆土不符設計標準
當初材料設備檢驗與管制是怎麼過的?
調出當初的檢驗審查紀錄看看有那些人簽名
RR5 wrote:
顯然你不太懂工程界怎樣
不符合標準
驗收就是不通過而已
尾款和驗收款不給付
通常驗收本來就不會一次兩次就過關
廠商頂多就是再改善再讓你驗收
你天真以為能因此把它怎麼樣嗎...(恕刪)

喔,你這麼懂啊
如果大規模開挖證實是廢土
監造馬上面臨背信,簽證不實的刑法
廠商試圖用廢土取代合規用土,也面臨刑法詐欺罪

你還天真的以為不能拿他怎麼樣嗎

講的好像沒驗收完成前怎麼亂搞都行
這叫內行!?
JOB HO
高虹安現在已經是市長了,就不要猶豫了,趕快開挖吧!趕快把營建商以及監造送去做牢吧!
chihung1105 wrote:
在工程管理上有一種是分階段審查驗收付款,12億的球場已經付了11億7千萬。
作秀是一回事,但是付錢可不是隨便就帶過。

閣下高見~這是問題所在,新竹政府號稱棒球場尚未驗收,
但是已付工程款如此高比例有悖常理.

被發現球場回填土有磚塊,電線恐怕違反招標合約要求,查證
合約施作規定材料,承包商土方來源文件和施工單位回填時
施工存證資料,這些弊端都有深究矛盾處.
JOB HO
工務處的業主代表敢付錢到這個程度,一定是有所依據的,要不然早就被檢調抓去問了,如果付錢的相關文書作業都不能夠做完整,這種有實據的東西都沒做好,這個公務員也不用混了。
就算不能告難道不能嘴嗎?
任內的重大建設
還自訴每件工程都親自檢驗
難道沒責任?(沒法律責任也有政治責任)

高雄氣爆都可以怪20幾年前國民黨了
現在不能怪當任首長?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