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國家機密於無物 ,徐巧芯要被告!

marumaru yoa wrote:
國會議員上節目洩漏外交機密文件,放眼全世界大概也是破天荒的事。

請問閣下是如何得知2023/12/1與捷克簽署的「有關建立促進烏克蘭重建初級醫療照護能量夥伴關係瞭解備忘錄」屬外交機密

marumaru yoa wrote:
劉永健指出,至於台灣與捷克所簽訂的合作備忘錄,外交部有發布新聞稿說明大致合作的內容,對於我國的外交處境特殊,只要台灣與理念相近國家進一步合作,就會遭到阻撓,甚至被破壞,這也是外交部以密件處理備忘錄的主因(恕刪)」

2024/3/26捷克外交部官媒刊載備忘錄的具體內容,立委馬文君本(5)月8日在立院質詢:收錢的國家都已經公開了,可是我們給錢的國家把它列為機密,我國有無要求捷克應該列為機密?
外交部次長田中光答以:我們不能告訴它你這個要列密、你這個不能列密。另說:因為捷克沒有中共在對付它。<來源:馬文君爆「徐巧芯挨告資料早刊載捷克官媒」 外交部:不能告訴捷克列密>

所以說,捷克在官媒公開宣揚與我國合作援烏的具體內容,是因為中共不會對付捷克;而外交部以密件處理備忘錄,不公開給國人知道具體內容是怕遭到中共的阻撓、破壞。
哇哩咧靠北...邊走,捷克都沒在怕了,還扯啥中共會阻撓、破壞的瞎理由!外交部這是在恐共?還是這份備忘錄裡藏著大秘寶?

本(5)月10日外長吳釗燮在外交部Threads貼文:面對中國的威脅,林北一定奮戰到底!
林北就問:吳部長的”面對中國的威脅,林北一定奮戰到底”,這個奮戰到底的絕招該不會是”對內保密、對外公開”吧?

marumaru yoa wrote:
劉永健表示(恕刪),第四,台灣與捷克合作援助烏克蘭公開透明、禁得起檢驗(恕刪)
劉永健指出(恕刪),「但不可直接在媒體面前公開機密文件,視國家機密於無物,外交部對於本案洩露公務機密一事,將準備採取法律行動因應。」

公務機密=國家機密?既然冠上國家機密的大帽子,那就去告洩露國家機密,怎麼又變成洩露公務機密?堂堂外交部(發言人),指鹿為馬,是口誤?傻傻分不清?還是壞?

再者,以貼紙遮蔽跟美金1000萬(及其中300萬)無關的文字內容,足證不以洩漏這份密件為目的,怎能誣指為視機密如無物?該不會是青瞑掛目鏡?

果真如外交部自詡"台灣與捷克合作援助烏克蘭公開透明、禁得起檢驗",那就公開資金流向讓國人檢驗!
否則,外交部的 "公開透明、禁得起檢驗" = 機密

i hung
因爲你們認爲外交部亂告,怎不去告外交部誣告?貼給有空的人看也不會是他們來判罪,誰會浪費時間看跟自己無相干的事?大家吃瓜看戲等結果就好了
Joseph.Yang
外交部以形式秘密說依法提告,沒誣告啊;徐巧芯以實質秘密說抗辯,很正確啊;實務見解傾向實質秘密說。貼文表達我的判斷,如果沒被打臉,或許還能意外看到捷克大秘寶 [100分]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視國家機器於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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