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案之我見(歡迎正反意見討論,在下一定奉陪)


water7 wrote:
我覺得我有必要澄清一點,我跟樓主談情跟理是叫他不要偏廢,情跟理不該是一個硬幣的兩面,情也不是樓主所說的那麼不堪,儘管我認為樓主故意對我的話做曲解。

很多所謂的理也是從情衍伸的,情感的出發點是善是惡決定了理是直是歪,如此而已。

法律我也知道是維護秩序的最後一道防線,它是情理之下的產物。

至於三者先後不是我想討論的,我一直認同情理法三者是維繫社會運作的要素,缺一不可,
社會要進步和諧該朝以下方向努力:
不可為私情羅織歪理;
不許因歪理濫用法律;
不能用法律違背情理。(此句的情不是私情,是指法律要與時俱進,避免制度殺人)

其實以上這些根本不是樓主想談的重點,會扯到這些我真的覺得是樓主的煙幕彈。

我一直支持樓主提出具體建議供國軍參考,改善軍中制度,相信這會使人對他刮目相看。

花時間講這些能對社會幫助什麼?對自己的前程幫助了什麼?當然,如果樓主是以當名嘴做準備,我就覺得他不是浪費時間了。...(恕刪)





我的基礎功 隨手拍出喜歡的照片^^

lovekingmaker wrote:
您忽略了輿論二字,那...(恕刪)


台灣有嗎?
lovekingmaker wrote:
哈!風無大,小弟今晚要備課,實在無力回應全文啦!至於您說我把家人搬出來,我覺得我說的很清楚,這是為了回應網友對小弟與國防部關係的質疑所說的,至於職業,您不是屢屢拿我是老師來質疑小弟嗎?這與我的道理的關係在哪?還請教?


這很簡單
如果你不說你是教師 我不會用極高的道德標準來看待你
我一樣會把你當做是其他網友一樣 平等看待
而您自己提出您是教師後
我當然就依我對教師應有的標準來看待你 並且更嚴格
請問這會有什麼相衝突呢?

今天當你自己說明你是何種人時
那表示什麼意思呢? 不是要人在談論時 自然會代入 XXX是何種人士
那XXX應該要有何種思考才是的思考
這是一種換位思考(我應該沒記錯名詞吧?)
當然這用儒家說的 嚴以待己 寬已待人 是一種極為錯誤的行為

但我反問你
理直而氣平
如果今天你真認為你說的道理是正確的 是人人都該接受的
那你該不該扯你是什麼職業 你家人是做什麼的來說明?

就討論事務上 這是壓根一點也不重要
因為說了... 難聽點 你還怕有人(例如我) 拿你是教師這點來事情
對你該有的 進行討論?
不是嗎?

今天你一再的說你要討論
結果卻在版上說 你認為有什麼事更重要!(那開討論是?)
或是在版上說 有什麼網友這樣說 所以是這樣!(拿少數當多數是洽當?)
甚至是曲解或是過度延伸跟你討論的人的話語 說對方這樣說過 (這在談理上是洽當?)
不好意思光上列三行 我本人就完全不認為你是在談理!

lovekingmaker wrote:
您忽略了輿論二字,那...(恕刪)


才怪, 輿論怎麼樣一點都不重要, 國家並沒有法律限制范對造謠者提告誹謗,
他不提告是他的選擇, 他的權益可是受法律完完整整保護的,
不提告是他自己的問題, 這社會並沒有對不起他
neomanstein wrote:
才怪, 輿論怎麼樣一點都不重要, 國家並沒有法律限制范對造謠者提告誹謗,
他不提告是他的選擇, 他的權益可是受法律完完整整保護的,
不提告是他自己的問題, 這社會並沒有對不起他


放心 我相信開版的大概又會自動忽略了
他說那三人的人權
結果扯到輿論來
但他自己也忽略了洪家也是在被輿論攻擊的角色之一(範例就像開版者)

說實在話 通篇跟他談到現在
他在那說他談理
但是談的理 也很狹小 只看他要的
然後說他沒談情
結果諸多回文都是在談情...(就我個人所見是如此)

難聽點 今天那三人對媒體的評言有異
我也有說過 他們可以去告
但我也不知道他為什麼多次忽略這種言論就是了


怪了 現在回文 文章都要到一定量才會全部顯示出來...
這是系統設定上的問題嗎...
在想PHP語法應該沒這種問題才是?
wndforce wrote:
這部分在下不能同意,雖然不是在馬總統任內國軍才變成這樣。但是他既然身為現任的三軍統帥就不能說他可以不用負責。


那你認為馬總統該負什麼責任!?
那你認為馬總統該怎麼樣!?

依你的邏輯來看,總統是國家元首,是不是只要國內有人死掉了,就要總統負責任!?

洪案能辦到旅長就已經很夠了,跟他生活緊密相連同住一個營區裡的人,最大的就是旅長了,在往上追究的話就有刻意炒作之嫌!暗自藉洪案行政治鬥爭,政治討伐之實.

就是有人假裝很理性客觀,口口聲聲說沒有看法,只是為了捍衛言論自由,但從一堆文章來看,看法可多了!
明明就是深有立場,卻裝的一副道貌岸然的樣子...看了就覺得好笑!

你就是看我在拆穿你的真正意圖..
看我在漂白洪案讓你沒有運作空間...
看我極盡辯論,不讓你這派的人向其他人傳道,拉攏,宣揚你們的主張...
所以才找上我來筆戰,
我們之間辯論的開始根本和啥小的捍衛言論自由一點關係都沒有...你還真會掰!

但你們始終在情理法上站不住腳,永遠避談洪案關鍵核心部分!
1.軍方犯了哪些錯?
2.軍方是否真有故意殺人或刻意致死的陰謀在!?
3.一個義務役下士是否真的有參予到重大機密,讓別人想殺他滅口!?
4.洪仲丘本身有沒有問題?
5.禁閉室(悔過室)的操練,是否真有凌虐之事?論述?

這些沒解釋清楚,挺洪家的人就在情理法上站不住!
naturefly wrote:
那你認為馬總統該負什麼責任!?
那你認為馬總統該怎麼樣!?

依你的邏輯來看,總統是國家元首,是不是只要國內有人死掉了,就要總統負責任!?

洪仲丘能辦到旅長就已經差不多了,跟他生活緊密相連同住一個營區裡,最大的人就是旅長了,在往上的話就有刻意炒作之嫌!暗自藉洪案行政治鬥爭,政治討伐之實.

就是有人假裝很理性客觀,口口聲聲說沒有看法,只是為了捍衛言論自由,但從一堆文章來看,看法可多了!
明明就是深有立場,卻裝的一副道貌岸然的樣子...看了就覺得好笑!

你就是看我在拆穿你的真正意圖..
看我在漂白洪案讓你沒有運作空間...
看我極盡辯論,不讓你這派的人向其他人傳道,拉攏,宣揚你們的主張...
所以才找上我來筆戰,
我們之間辯論的開始根本和啥小的捍衛言論自由一點關係都沒有...你還真會掰!

但你們始終在情理法上站不住腳,永遠避談洪案關鍵核心部分!
1.軍方犯了哪些錯?
2.軍方是否有故意殺人或刻意致死的陰謀在!?
3.一個義務役下士是否真的有參予到重大機密,讓別人想殺他滅口!?
4.洪仲丘本身有沒有問題?
5.禁閉室(悔過室)的操練,是否真有凌虐之事?論述?

這些沒解釋清楚,挺洪家的人就在情理法上站不住!


無聊的回覆您一下
請問您說的1~5點 有沒有正在司法審理中?
那民眾有何種證據可以證明?
目前所有資料都是媒體與當時相關人士放出來的資料

我想反問您 你提問的五大核心問題
請問有沒有進入司法審理與調查之階段?

您只需答我有 或 沒有 就好

就我所知 這部份已請桃園地檢署在審理了
那你提出你認知五大核心問題
是從何判定?

這不談情 我單純跟你談法
請問現在那部份在審理
你如何知道有沒有你描述的那五點問題?
還是說你本人就是法官 並且是主審?
所以你才論述此種問題?

而後補一下 我無意跟你筆戰
我只詢問你那五點的論述 有什麼參考依據
並且於司法調查審理期間 可以要求網友提供可能非法院之資料
那是否有問題?

話說 我也對洪案可以搞掉兩個國防部長感到疑惑就是...

對了 麻煩請你回覆我 你說的那五大核心問題 你如何得到資料 並且你如何認知那是有問題...
我相信您那麼懂法 應該知道那些在審理了才是吧?
請提供看法出來 謝謝您

不好意思在補充...
被搞掉的還出來說一些很奇怪的話 在當時的新聞上有播 這點也很奇怪...
風無 wrote:
無聊的回覆您一下請問...(恕刪)


那5點是洪案能不能成為冤案的關鍵爭議,也是洪案核心討論部分...但,你們不在核心部分作討論,只在外圍打轉,就要別人認同你們說的話...未免也太癡人忘想了吧!

還有,法律的規定如下:
你若要指控,控訴別人有罪時,就必須先主動拿出證據來證明那個人有罪,而不是要求那個人自己證明自己無罪!

所以,我們之間誰是站在指控方,控訴方,指責方的話...誰就要先主動提證!
不好意思,我是站在被指控方,被控訴方,所以我無須自證,或提任何的資料或證明.
這樣你了解嗎!?

(反詰反問也是筆戰,嘴砲,打爛仗的招式之一,但我早有堡壘了,抱歉我對這招免疫)
嘴砲的指導原則之一,就是不要在別人想戰的地方陪他戰,這也是我在上上上週在自開的版裡跟wndforce講過的,結果他後來就真的處處選擇性忽略,選擇性回文,拒絕正面回應我的問題.所以,風無你若想問我問題的話,我也不打算奉陪,但我上一篇就有說到一些了,順便回貼我之前問W的問題,以下:

1.沒有證據就指控歷歷,是否符合公義?
2.未詳加確認,實事求是,就跟著媒體起舞,忽視本案關係人的人權...是否符合公義?
3.案情未明朗前,言論只偏袒某一方,是否符合公義?
4.不求案情獨立,不認同一碼歸一碼,一案歸一案,而強加"援引比喻"者...是否符合公義!?
這些問題都是本案主軸,請你回應是或不是.

另外,你認不認同每個人都應該享有被公義對待的權利!?
如果本案那些人真沒那麼可惡,沒有犯陰謀致死之罪...但沒證據前就對他們質疑和批判是符合公義!?

最後請問你,你認為軍方是否有故意殺人或刻意製死洪仲丘的意圖在!?

風無 wrote:
無聊的回覆您一下請問...(恕刪)

在下認為您不用跟這位網友太認真。
問到辯不出來的時候這位就會無止盡的跳針,完全是在浪費時間
攻防合一先生躲了這麼多天才冒出來只是為了讓網友以為他提的是新論點,其實已經跳針數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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