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太懂為什麼會有人說柯P甚麼都沒做呢?


呆呆h wrote:
你再說什麼?特別費...(恕刪)


山西布政司的20萬,在他老婆房裏啊,沒有貪污也是破壞體制,懂嗎



問:你當年為何決定起訴馬英九特別費涉貪污案?

侯寬仁答:當時台北市長的特別費是每月卅四萬元,支領方式是一半要用領據,一半要用單據,用領據支用的十七萬元直接撥到馬英九的戶頭,但馬沒有使用,反而每個月匯廿萬元給他太太,八年下來,我們查到馬差不多匯給他太太一千多萬元,依法,特別費是要「因公支用」,相關會計及審計人員作證時也持同樣看法,甚至最高法院也認同要「因公支用」。

外界指特別費是「歷史共業」,但所謂歷史共業應是相沿成習的問題,首長要怎麼使用這筆錢,不加以追究,但是「不能不用」,馬的問題就卡在「根本沒有使用」。
============
問:你起訴此案後,馬在法院提出「大水庫理論」抗辯,你對此有何看法?

答:這純粹是馬為了事後解套想出的一個理論,前最高法院院長楊仁壽日前受訪時曾說,最高法院不認同「大水庫理論」,楊仁壽還質疑檢方為何沒針對「大水庫理論」加以指摘、上訴。

我們國家的預算制度是年度預算,年終沒有用完,是要繳回國庫的,「大水庫理論」是把預算的年限打破,只要他八年任期內都還算,這明顯違背預算制度。

依法,一筆款項進來,跑到哪裡去,那就彰顯當事人的意圖,馬當時薪水十四萬多元,每個月匯廿萬元給太太,其中有些是特別費的錢,這是很明顯的詐欺及侵占公款行為,「如果這不是貪瀆,那什麼才叫做貪瀆?」



Lightwave18 wrote:
山西布政司的20萬,...(恕刪)



不要在那邊轉移話題,

你說牽扯太多人馬英九才無罪,

但特別費案馬是在立院提特別費除罪化就終審

無罪,你不是洗風向那麼是什麼?



順帶一提,那麼質疑法官的法律見解,

那請問柯文哲助理劉如意偽造文書怎麼沒跟余文一樣被關?
唯一支持柯市長

柯市長就不像馬英九那麼笨

怪怪的事都叫蔡璧如去做

真的出事也不會牽連到柯市長

防火牆早就建好了

這麼聰明的人不當總統

還有天理嗎?
呆呆h wrote:
不要在那邊轉移話題...(恕刪)


特別費的時間因果關係網路都找得到,有本事就拿出時間軸來證明好嗎

首長特別費事件是指2006年於中華民國國務機要費案之後,檢察單位針對各個首長的特別費支出進行調查與起訴的一列活動。多數行政首長都被發現將特別費使用於私人支出上以及為了報銷特別費而使用假發票報帳的現象,其中最受矚目的就是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的特別費案。

遭受調查的首長,除馬英九之外,還有蕭萬長、連戰、吳敦義、蔡英文、謝長廷、蘇貞昌、呂秀蓮、游錫堃等共七千多名政務首長遭調查、偵訊、起訴及法庭審理。由於民進黨執政時期其中遭波及的民進黨公職人員較多,直到政黨二次輪替國民黨重新執政以後,民進黨對此認為檢察機關明顯偏袒,要求立法院民進黨團擴大檢舉國民黨政務官特別費問題。

在該事件之後

,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的秘書長余文與杜正勝幕僚郭秀霞、陳香微是少數因特別費被判刑的人士,而首長皆被判處無罪。法官蔡守訓審理馬英九案時,判決馬英九無罪,但判決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認定有罪,引起民進黨抗議兩案審理標準不同。2011年5月立法院通過特別費除罪化,但是由於並沒有將國務機要費除罪化,仍有泛綠官員被繼續審判,但皆被判無罪或緩刑。


呆呆h wrote:那請問柯文哲助理劉如意偽造文書怎麼沒跟余文一樣被關?


劉如意不實發票核銷6188元

好可怕啊

柯文哲真是太邪惡啦

doc92018 wrote:怪怪的事都叫蔡璧如去做...(恕刪)


阿北就算叫學姊跳舞也沒救了

擊潰學姐?周錫瑋幕僚暴紅 被封「最美助選員」

別怪某些人就是有

程度差異認知障礙


批評柯P環南市場延宕2個月
結果不知道馬郝延宕18年?

批評劉如意不實發票核銷6188元
結果不知道賴素如等人涉案都是千百萬以上等級?


 
Lightwave18 wrote:首長特別費事件是指2006...(恕刪)
新境界 wrote:
阿北就算叫學姊跳舞...(恕刪)


不只吧,周錫瑋在格鬥場上應該也擊潰柯文哲






真的幫不了你 wrote:
別怪某些人就是有
程度差異認知障礙

批評柯P環南市場延宕2個月
結果不知道馬郝延宕18年?

批評劉如意不實發票核銷6188元
結果不知道賴素如等人涉案都是千百萬以上等級?



所以不管任何失責、過錯、甚至遭受判刑

只要拿他人的範例來說嘴就可以抵銷就是了?

還是對市民說〝那個誰誰誰也是這樣,你們就睜眼閉眼別計較〞

唬弄而過是吧?


蚵粉怎那麼逗咧!  



你可以像瘋狗一樣對周圍的一切憤憤不平‧可詛咒你的命運‧但是等到最後一刻到了之時‧你只能輕輕放手

Lightwave18 wrote:
不只吧,周錫瑋在格鬥場上應該也擊潰柯文哲



十足體現綠白支持者妙不可喻的心態 


你可以像瘋狗一樣對周圍的一切憤憤不平‧可詛咒你的命運‧但是等到最後一刻到了之時‧你只能輕輕放手
Lightwave18 wrote:
特別費的時間因果關...(恕刪)






Lightwave18 wrote:
特別費的時間因果關係網路都找得到,有本事就拿出時間軸來證明好嗎
首長特別費事件是指2006年於中華民國國務機要費案之後,檢察單位針對各個首長的特別費支出進行調查與起訴的一列活動。多數行政首長都被發現將特別費使用於私人支出上以及為了報銷特別費而使用假發票報帳的現象,其中最受矚目的就是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的特別費案。
遭受調查的首長,除馬英九之外,還有蕭萬長、連戰、吳敦義、蔡英文、謝長廷、蘇貞昌、呂秀蓮、游錫堃等共七千多名政務首長遭調查、偵訊、起訴及法庭審理。由於民進黨執政時期其中遭波及的民進黨公職人員較多,直到政黨二次輪替國民黨重新執政以後,民進黨對此認為檢察機關明顯偏袒,要求立法院民進黨團擴大檢舉國民黨政務官特別費問題。



國務機要費依「支出憑證處理要點」第三點「各機關員工向機關申請支付款項,應本誠信原則對所提出之支出憑證之支付事實真實性負責,如有不實應負相關責任」之規定及總統府多年來慣例,其「非機密費」部分請領時必須檢具原始憑證(收據、統一發票或相關書證)

民國62年復鑒於特別費預算在執行時,各機關首長、副首長有若干機要性質之開支,無法取得原始單據,行政院爰參照審計部的意見,採較為彈性方式處理,增訂:若有一部分費用確實無法取得原始憑證時,得依首長、副首長領據列報,但最高以特別費半數為限。至付款作業,實務上則有領取現金、支票或劃撥入帳戶等方式。


哈哈哈......

國務機要費若跟特別費領用方式一樣那陳水扁怎麼沒在除罪裡? 你是在搞笑?

不要讓別人幫你做功課好不好???


新境界 wrote:
劉如意不實發票核銷6188元
好可怕啊
柯文哲真是太邪惡啦



原來偽照文書可以因為金額太小就不算偽照文書,
這是法律新見解?
彰化凃女將中了一千元的發票上傳臉書,發票上有QR code,遭有心人搶先用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掃描兌獎。財政部官員呼籲,若民眾要po出發票,還是要遮住QR code再上傳。

彰化凃女質疑冒領者透過掃描發票上的QR code兌獎,行為惡劣,氣得向對方提告。(記者陳冠備攝)
彰化凃女質疑冒領者透過掃描發票上的QR code兌獎,行為惡劣,氣得向對方提告。(記者陳冠備攝)

官員昨表示,這個App領獎功能,是為了便民才開放,民眾使用App領取發票獎金,要用身分證認證,匯入帳戶也要進行認證,由於一張發票有兩人領的情況很異常,一定會被抓到。

鼎宇律師事務所副所長丁威中表示,中獎發票屬於「其他有價證券」,冒領獎金恐有偽造文書罪嫌,若透過電腦方式領取,則涉及詐欺。



對了!余文可是沒貪一塊錢就被關了喔!


再轉頭看看劉如意!


據《蘋果日報》報導,劉如意替辦公室添購椅子等用品,以假發票向台大醫院核銷經費,劉坦承此事,繳交2萬給國庫,檢方給予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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