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kingmaker wrote:
籌大所言,小弟大致認同!我們的社會並不完美,應該說人類的社會都不完美,都有大吃小、強欺弱的事情發生,即使文明強盛如美國者亦然,在這時候要讓執政當局重視不公不義的事情,就必須要把事情鬧大,「會吵的小孩有糖吃」舉世皆然,但問題就在於放火容易,但要控制火很難!很容易火勢便會大到踐踏人權、蔑視法治的地步!
您舉范佐憲為例,認為,「那些如同范佐憲的宵小難免千瘡百孔,但又怎樣」如果我把這個人名,改成媽媽嘴的「呂炳宏」或者是「江國慶」呢?呂秉宏不過「千瘡百孔」,但江國慶卻已經丟了性命,這些人都被證明為無罪,他們的清白或性命難道就應該在人人腦袋發熱的社會氛圍中犧牲嗎?
小弟淺見,還望海涵!
)
樓主大大,
人民的火勢算的了什麼?
台灣的人權與法治早就被強權踐踏的麻木不仁,
老百姓染指的程度遠不及那些X東西的千萬分之一,
講白點就是強權長期強暴人權與法治,
咱老百姓不過是偶而對法治性騷擾了一下罷了,
況且這立場也相當的分明,
老百姓是為了保護自己才被逼著上梁山起義,
那些X娘養的又是為了什麼?
再來江國慶並不是死在社會氛圍裡,
老百姓要兇手那是天經地義,
官員抓替死鬼交差那叫狗屁倒灶,
樓主把官員的惡行惡為,歸咎就民眾的相逼,您確定合情理嗎?
洪仲丘與江國慶是死在一群急著交差的X娘養的人手裡,
大大把江國慶與范佐憲相提並論,
小弟認為不妥,甚至有侮辱江國慶之嫌,
江國慶應該對比洪仲丘,
都死的冤,冤在誰手裡?決不是冤在老百姓手裡!
至於呂炳宏,至少他還活著,
他還能為自己辯論,范佐憲也一樣,
老百姓再激情,驊神再唬爛,司法終究會給范佐憲一個公道,
但江國慶與洪仲丘呢?
誰給他們一個公道!
老百姓真的強暴的了司法與人權嗎?
鬼咧!范佐憲不是還活得好好的,
老百姓哪一次對人權與法治有插進去過!
小弟愚見 得罪見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