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航機位超賣逼乘客下機濺血拖離「華裔男」

Gugugu wrote:
說說看你想到什麼

我早就猜到你不敢回答了。

Gugugu wrote:
以為本咕在胡扯?

你報簡歷時我不是讚美你好棒棒了嗎?
這麼沒自信怕人懷疑你啊?

CUFOX wrote:單純UA沒有載運的證據並能不能證明UA違法?


控告"UA違法"的理由,不用"證明"UA違法,"違法"是判決,是判決,是判決。不要把刑法跟商業官司混在一起

CUFOX wrote:
我早就猜到你不敢回答了。...(恕刪)

哪裡不敢答了?
有問題在新文章提
先後順序排一下
自已不先回答別人
就要別人回答在舊文改過的東西?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thron wrote:
控告"UA違法"的理由,不用"證明"UA違法,"違法"是判決,是判決,是判決。不要把刑法跟商業官司混在一起


你可能忘記我們這串討論是從這開始的:
CUFOX wrote:
Kanyil說UA沒有合法解除機權,所以我才要他證明。

thron wrote:
他的理由就是UA片面不履行契約


Kanyil並不是控方,所以你提控方時其實就已經扯遠囉。
Gugugu wrote:
哪裡不敢答了?
有問題在新文章提
先後順序排一下
自已不先回答別人
就要別人回答在舊文改過的東西?


我是指這題啦:
CUFOX wrote:
另外想問的是你工作的單位和姓名,方便我下次需要律師時不要選錯人。

這題並不是後來加上的喔。
反正等判決,判UA賠償以後發生同樣情形就乖乖坐著,手握扶手,講話輕聲細語拒絕下機,下半輩子的退休金就靠他惹XD

CUFOX wrote:
我是指這題啦:
這題並不是後來加上的喔。...(恕刪)

隨便公布聯絡方式會被認為非法招攬業務移付懲戒

有需要服務可私訊
不過以您深厚的知識應該不需要
您是否也回答一下自己欠的問題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Gugugu wrote:
隨便公布聯絡方式會被認為非法招攬業務移付懲戒茶
有需要服務可私訊
不過以您深厚的知識應該不需要

看你使用標點符號和用字的情形就知道,其實你也不太在意版規的。

老烱 wrote:
反正等判決,判UA...(恕刪)

首先,要有搞不清楚狀況的航警把你k到流血還把你拖下飛機才行。
thron wrote:
首先,要有搞不清楚...(恕刪)


最重要的是有人幫忙錄影存證,爆料上媒體。

否則被打頭破血流拖下飛機也沒幾個人知道。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23)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