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王家的抉擇,廢墟或5房5車位?

kuoyuan1 wrote:
對同意戶來說,死巴著王家土地不放,幾乎已經是回家的唯一道路...(恕刪)


之前在今年五月,同意戶和王耀德先生談過,請王家和建商談原地重建的可能性,

但是後續王家沒有進一步的動作。

不過目前王家和建商漸有共識,大家就一起替他們加油,希望他們達成和解..
Erichuangtw1980 wrote:
請王家和建商談原地重建的可能性

怎麼原地重建?
依照新的建築法規,原地重建完,所有的住戶房子都要小好幾號。
所以同意戶和王家從此再也不提這件事。
這件事根本只能算花絮,沒有實際義意。

現在的文林苑,只有一條路,就是將錯就錯,將文林苑蓋起來。

所以別再亂放消息了,只會越搞越糟。

Erichuangtw1980 wrote:
之前在今年五月,同意...(恕刪)


其實樂揚真的打算放棄王家嗎,當然不!

這只是說說而已,但我也認為現階段再談重建不切實際。

不過,如果樂揚確實真心誠意地去進行重建的研究及付諸行動,

哪怕是真的最後失敗,或無法盡如人意,那樂揚還算得上有誠意,有良心的建商。

重點應在,提出讓王家接受的方案解決,

當真不行,沒得談,再研究排除方案,

不要再說什麼不合法之類,合不合法,是政府才能決定的。

絕對不是樂揚建設說了就算。

就像現在你認為逼王家土地加入都更一切合法,政府應該再接再厲,

把王家趕走,但事實上政府就是不動,怎樣? 事實就不是樂揚說了就算,不是嗎?

現在的樂揚建設就是騎虎難下,局勢逼得樂揚只能選擇買下王家,

可是樂揚又不願出更多錢,那就只好繼續醜化王家,把釘子戶的行動,

渲染得十幾倍邪惡,看能否逼退王家?

如果,文林苑的狀況是:王家當初承諾加入都更,所以樂揚就在條件未談定前就把王家納入都更,

甚至連預售屋都賣了,完全沒有回頭路。那麼,只要樂揚可以舉出這個證明,

尚可說王家挖坑給樂揚跳,非常要不得! 但事實上並沒有這回事,


目前為止,王家納入都更,完全是樂揚建設運作的結果,如果說王家確實是邪惡想撈錢的,

在樂揚不曾強勢運作都更王家之前,也完全沒有作用! 所以樂揚確實是自作自受,怪不了人!

第一: 王家並沒有逼迫樂揚將其納入都更,政府也沒有,如同前面網友說過的,如果樂揚真的打算

放過王家,早該提出排除王家的調解會,哪能強行運作多數決吃掉他?

第二: 王家也不可能逼樂揚做出連業界都覺得很誇張的事,還沒拆遷完,就把預售屋賣了,

這雖然不違法,但不符合常理,甚至也是這次修法的重點之一。

不管大家對王家說謊或是道德問題有意見,但實際上王家的作為跟建商也沒啥兩樣,

試圖把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已,只是現階段王家跟社運團體,已經轉變了都更的空氣,

讓建商處於道德及輿論劣勢而已!

照我來看,除非放棄王家,否則最後解決辦法,就是乖乖認賠殺出,別再作夢了!

想想,如果當初樂揚既沒運作政府去強拆王家,自己也沒賣掉預售戶,那麼,

要回頭都還有可能,其他建商不也都放棄不同意戶了?

現在樂揚的困境,坑都是自己挖的,你要怪誰? 去怪政府吧?





想當初王家還一副聖人樣
一堆人都被他們騙慘慘
現在勒
還不是錢
政府的法令已經是在保護王家
結果呢
搞得好像是整個社會都對不起他們
超討厭這種人
濫用社會關心
浪費社會資源

一休修 wrote:
想當初王家還一副聖人...(恕刪)


並沒有同情王家的動機喔

你搞錯了

是討厭建商的嘴臉

以及為了自己可能碰上的強拆在發聲
為人民服務?? 為人民幣服務!!!

魚竿遊 wrote:
並沒有同情王家的動機..以及為了自己可能碰上的強拆在發聲.(恕刪)


有人想都更都還沒人要談勒
(尤其是舊公寓2F以上...住1F大都不要~)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廢墟, 廢墟, 廢墟, 廢墟, 廢墟, 廢墟, 廢墟 !!!!
kuoyuan1 wrote:
怎麼原地重建?
依照新的建築法規,原地重建完,所有的住戶房子都要小好幾號。...(恕刪)



王家要得是滿意的都更,只是此次的都更結果不滿意,但是:

1. 合法的排除,就變成排除王家+王家的鄰地,王家得負擔取得鄰地的成本,只能蓋小透天,

2. 聯盟的建議”簽切結書,畸零地直接排除自行負責“,讓王家的土地將來只能變綠地抵稅...

王家有5戶要分,會同意這種結果嗎?




對於36戶,各自以自家的土地持分和建商分,王家的持分,和同意戶無關,也分不到,

至於建商,如果都更案通過前,王家提退出,如果無法解決的話,就是放棄,或者連鄰地一起排除王家,建商只是少賺。但起碼都更案做的成。

以永春都更案為例,13位老人去世後,永春同意戶才要求建商,排除不同意戶(都更受害者聯盟的理事長)。

就側面了解,和不同意戶同一棟的同意戶也被安排加入都更。

如果每次不同的建商來,都因為王家破局,估計同意戶只能犧牲2塊鄰地留給王家等王家買,其他同意戶自己都更去了。

文林苑學永春模式的可能性不低,因為同意戶的老人很多,看到永春都更的13位老人去世的例子,在時間壓力下,或許就是唯一的解法。



之前整理的資料供參考



畸零地退出都更的爭議
法律規定,都更不可以使鄰地無法建築,
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4條 規定實施更新之地區,應以不造成街廓內相鄰土地無法劃定更新單元為原則。

但是王家土地是無法建築的畸零地+袋地 :
1. 郭元益糕餅博物館及廟宇等(名稱:有應公廟)均位於建築線上而得自行改建。
2. 上訴人 (王家)所有上開803、801地號土地所在位置,並無面臨建築線,無法改建。
------參考最高行政法院裁定100年度裁字第1582號

王家土地,無法單獨申請建築,非與鄰地合併補足或整理後不得建築
(參考臺北市政府新聞稿_101.4.9 和 大眾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
1.801地三面被鄰地 包圍,一面在捷運禁建區內,803地全被鄰地包圍,沒有聯外道路。 (是袋地)
2.土地平均深度不足15公尺,不符第一種商業區法定平均深度之規定。(是畸零地)
參考臺北市土地使 用分區管制規則 第29條)
3.沒有臨接路寬度3.5公尺的道路,不符「臺北市面臨現有巷道申請建築原則」申請指定建築線之規定。(是袋地).



王家2塊土地要退出文林苑都更案,2塊土地必須擺脫畸零地和袋地狀況。
1. 801地和803地要取得連外道路和建築線,得一直買土地買到後街,並且擴大面積到500平方公尺,就是買下778,779地和802地和其他部分鄰地,成為整個獨立更新單元。並且負擔後街拓寬為6米道路的費用。(圖一)
2.依照目前都更處處理都更爭議記錄,退出的單位只要符合自行改建的資格,不一定面積達要到都更更新單元面積500平方公尺才可劃出。王家801地,803地 和802地,778地,一起劃出成一個更新單元,並且負擔後街拓寬為6米道路的費用。(圖二)

這些選項,使王家和退出的鄰地失去文林苑都更1坪換3坪的機會,並須負擔額外買地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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