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鈉奶粉事件果然案情並不單純

vvvvaaaa wrote:
我第一次看到可以護航...(恕刪)


我沒看電視那段.那種罵人的嘴臉沒看到.
但是台灣的民代大概都是這樣的嘴臉吧.


只是想想市井小民要如何引起檢調單位注意認真查.

還真得要認真想一下




米高鹽 wrote:
我比較好奇的是... 如果這議員沒有出來砲...

案子算案子嗎?

還是就死亡證明簽一簽... 退堂?!

+1

至少把事情鬧大,檢警才會這麼認真的辦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米高鹽 wrote:
我比較好奇的是... 如果這議員沒有出來砲...
案子算案子嗎?......(恕刪)

有無民代出來我是覺得不會影響太多,因為這是個命案
再說以台灣目前的媒體風氣,想要上新聞也不是多難的事
民眾投訴漢堡太小,南瓜湯只有南瓜泥..等芝麻小事不也都上新聞了
更何況是一件小女嬰死亡案件

簡議員的服務區也太廣了,北市議員服務到蘆洲去..
打算轉戰下一屆新北市長嗎??
tim901 wrote:
除非是這嫂嫂每次自己泡才加鹽, 可是是整罐都有加
現在唯一能幫父母開脫責任的, 也許小孩味覺對鹹味遲鈍吧!不然實在想不到什麼理由了



謠言好像說是
父母抓到過幾次,饒過大伯母.
不過大伯母還是繼續加.

檢警懷疑父母早知奶粉有問題,
但是還是把事情推給奶粉廠商,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1/8324868.shtml





如果是這樣,當然議員很無辜,被當成鬧大的工具.
當然我想這種"選民服務",
議員向來不管事情真相如何,先鬧大再說.

最無辜就是奶粉廠商,
假設父母是陷害奶粉廠商,
意圖獲得金錢補償,
應該奶粉廠商也要告父母,彌補商譽損失

賽乃姆 wrote:
有無民代出來我是覺得不會影響太多,因為這是個命案


殺人魔王陳瑞欽 跟 驚世媳婦 的人命好像都是複數...

如果不是殺太多個... 只是一條? 會爆嗎?
syntech wrote:
謠言好像說是
父母抓到過幾次,饒過大伯母.
不過大伯母還是繼續加.

檢警懷疑父母早知奶粉有問題,
但是還是把事情推給奶粉廠商,

如果父母早知道
而最後是計畫把事情推給廠商求償

那不就是合謀

只要事情早知道
不阻止到使停止, 有背後動機
這就算合謀了

這件事如果父母坦言抓過幾次, 還沒完全阻止停止
基本上父母就該判刑了, 因為這根本就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默許

A Pink, Hello Venus
tim901 wrote:
如果父母早知道
而最後是計畫把事情推給廠商求償

那不就是合謀

只要事情早知道
不阻止到使停止, 有背後動機
這就算合謀了

這件事如果父母坦言抓過幾次, 還沒完全阻止停止
基本上父母就該判刑了, 因為這根本就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默許


依消極行為成立之犯罪,謂之「不作為犯」!

假設這對父母真的有抓過幾次卻又不完全阻止此行為,應該就已經屬於刑法上的「不作為犯」了 ~~~


crazydiamondc wrote:
妯娌不合 就去找妯娌...(恕刪)


我是伯父的話.我會跟老婆離婚給弟弟和弟媳一個交代!!!


果然又是一次舔耳案的翻版
是要像自始至終死不認錯自以為是
落得判賠百萬的李慶安第二
還是要作個有擔當的議員
就看妳的記者會了!
這一事件確實要反映[家庭.家族]要以和為貴..任何事情都要注意..凡事都要[三思而後行..以免事後悔]..
1.如有家族不合事件..為什麼父母泡牛奶前不試喝一下...
2.真相還沒清楚前..急著開記者會.[奶粉公司]損失慘重...[奶粉公司]損失[因該都有保險]吧..商譽受損.
議員及家屬不只要道歉.可能還要賠償損失...
3.給有泡牛奶父母家庭..都要注意泡牛奶安全[試喝]及食物安全[試吃]..
議員及嬰兒母親早上開記者會已向奶粉公司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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