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會有這種要告無心之過八歲小孩的傢伙!

所以應該是要告那個媽媽吧
最可憐的是有這種媽媽的小孩才對
cs057 wrote:
有沒有犯意不是嫌犯說...(恕刪)


看清楚是失主自己說小孩沒犯意...你可能不知道啥是犯意..

這種偷竊罪..侵占罪..要有故意之行為...

如果連原告都說被告是沒犯意了..也就是非故意的..你要檢察官如何起訴?

別把它跟一般有偷竊行為.卻被原告原諒的犯罪者混為一談
從事服務業的武姓失主告知警方「我當時如果自認倒楣,摸摸鼻子(騎車)走了,誤拿安全帽的母子也歸還無門…,即使他們沒有犯意,我要讓他們知道這樣的行為不對,給他們一個警惕。」

很多人回文都不喜歡把版大貼的文章看完..

失主自己都說她們沒犯意...也就是說她們非故意..如果這樣的話在法律上是無法構成偷竊的

還有..警察跟檢察官會受理報案..但是起不起訴又另當別論了..如果證據不足.就算是非告訴乃論罪.

檢察官也是會不起訴的..也就是說在檢察官這裡就被打退票了...

至於是否侵犯到民法侵權問題..看清楚板大的PO文.小孩媽媽願意以10倍金額賠償給失主..

也就是說.對方願意和解.那你失主如果不爽..請去民事法庭申請和解賠償..

今天最重要的一點在於..失主自己對於記者說話的時候說了啥..

如果他自己都說他知道小孩跟老媽沒有犯意..你也別想檢察官或是法官會認為他有犯意...

因為這是小最..而且她們不是偷竊累犯....




Latios_JP wrote:
8歲男童「小維」(化...(恕刪)


台灣媒體添油加醋不是第一次了...

反正被撞的都是孝子..
犯罪的人在家中都很乖很孝順...

台灣的新聞其實就當連續劇看就可以了...

至於偷竊..報案之後 就已經公訴了...
那有堅持提告之說...
Taroko168 wrote:
[...]叫自己兒子順手牽羊別人安全帽
事後還裝得很委屈,牽拖自己得胃癌,兒子是模範生,這跟此案件有何關聯?演技極佳不老實的母親


那位母親還直說兒子是「小菩薩」...

我覺得那位小朋友一定要好好開導,不然可能會受他母親的影響,未來也許產生人格上的扭曲...

algerno2 wrote:
看清楚是失主自己說小...(恕刪)



失主說什麼

也是媒體報的

被這些媒體跟全國鄉民嗆要肉搜下

這位失主還不說出一些矯情鄉愿的話還得了




我不是法律專家

但是我知道不告而取謂之偷

偷竊是公訴罪

有沒有犯意有沒有罪 法院自有公斷



失主說沒有犯意就算了

哪以後還需要法官嗎

通通由失主來審判就好了阿


因為懶的回家拿就偷
動作如此熟練應該也不是一次兩次
就算被風吹走這麼剛好吹到別人車上這麼剛好一樣款式這麼剛好尺寸也一樣
這樣的人是模範生
這個社會到底什麼了
cs057 wrote:
失主說什麼 ...(恕刪)


失主說的話就是呈堂証供..這樣懂了吧?

我甚至還可以跟你說..如果失主知道他不是故意的.還堅持告他偷竊.

失主自己還可能吃上誣告罪..

如果失主說他沒說這些話..那就很簡單了.把記者叫來當證人就知道是不是有說這些話了..

不告而拿為之偷...那是在於他故意的行為上..他明明知道那不是自己的人卻故意拿來據為己有

所以才叫偷..可是失主都說她們不是故意的..這表示這母子兩人是不小心拿錯..

那就不叫偷了.懂麼?因為他都以為是自己的安全帽.他要拿還要跟誰報備?

新聞要看詳細點.既然人家失主都說話了.含需要去亂定人的罪?

如果失主自己沒說過這句話.簡單去告記者咩.

這邊的人分兩派..其中一派死都認定小孩偷東西..

但是故意把失主自己說的話忽略掉.也還好法官跟檢察官不是這麼容易當的..

不然我看冤獄一堆...

從事服務業的武姓失主告知警方「我當時如果自認倒楣,摸摸鼻子(騎車)走了,誤拿安全帽的母子也歸還無門…,即使他們沒有犯意,我要讓他們知道這樣的行為不對,給他們一個警惕。」記者昨無法聯絡上失主,無從取得回應。

algerno2 wrote:
很多人回文都不喜歡把版大貼的文章看完..

是, 您看的最詳細

algerno2 wrote:
失主自己都說她們沒犯意...也就是說她們非故意

"即使"他們沒有犯意 = 偷竊者沒犯意 ?

algerno2 wrote:
今天最重要的一點在於..失主自己對於記者說話的時候說了啥..

上文怎麼是寫著: 記者昨無法聯絡上失主,無從取得回應。

入手耳機種類數目累積: 耳罩109 + 耳道42; http://sopp06.blogspot.com/
蘇普 wrote:
從事服務業的武姓失主...(恕刪)


未審先判就是像這樣..失主跟警方說這對母子沒犯意..沒犯意如何成為偷竊者?

你沒有故意意圖違法.你怎麼是偷竊者?????

還有..記者是昨天沒聯絡到..可沒說..當天沒有聯絡到...甚至有些警局裡面員警都還跟記者是好媽基

很多可以當作是獨家新聞的.員警都會告知記者..當天就會出現在警局...

再說失主是告知警方..那會變成筆錄的一部分..

這樣記者連去證實失主有沒有說這句話都不需要了....

至於昨天記者想要聯絡失主問他啥..那就去問記者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