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魂守衛 wrote:
問題會卡在理論跟實際應用上
先就理論來說
雖說是附加稅 但並非各行各業都會附加
以食品加工業來說 他們的進項是免稅商品(農漁業商品免稅)
但是發票開出則需附加5%
換言之 這類商品的增稅效果是會直接轉移給消費者的
而對於原本是免稅商品經營的業者而言
由於他們本來就是免稅商品的銷售者 進貨若有含5%營業稅 他們是無法扣抵的
以農民來說 除非你去申請農地用電 否則你的電依舊需要內含5%營業稅
手套、菜籃、推車、維修機器...等 都不屬於免稅商品 但他不能拿這些進項來扣抵
於是只能轉嫁給下一位 如果下一位是應稅營業人 例如餐廳或是食品加工業者
接著你應該會懂
---到這裡 其實都是會計學老師應該會教你的屬於間接稅的營業稅不可避免的矛盾
實際應用上.....你的"坊間"大概都是末端零售店吧
5%的營業稅中小企業都會視為成本 因為公司在議價的時候是連同5%的營業稅一同議價
換言之 雖說在"性質"上是間接稅 但是內帳操作上 台灣商人是把它視為進貨成本
理論跟實際的差別在於商品性質 並非所有商品都是隨買隨賣 那叫書本應用題
金屬加工業者買了一堆商品 但這些商品是他的原料 不是十天就會消耗完畢轉嫁給下一位
物價會波動 廠商會議價 不是像零售店可以搞不二價
原物料下跌的時候 廠商勢必要求調整價格
原本購買時所給付的5%不會跟著退稅 更不用說報廢品這些東西
而為了因應原料的可能上漲 廠商甚至會備料一年份 這期間的營業稅可不會退給你
這些都是廠商必須將營業稅視為商品一部分的原因
進料的供應商不想繳稅的問題還沒提 畢竟來說開發票除了外加5%營業稅外還內含約1-2%的營所稅
坊間漏開發票的情形一直都存在 不過這算逃稅 就先不提了
規模較大的公司比較不會向這類供應商進貨 但是小企業業主就不少 因為有更大的議價空間

您寫的這篇可以當教材了,我在其他樓就提過加稅0.5%反應到末端消費不止0.5%,可以看看到時候全台便利商店及量販店漲了多少百分點就明白了。
看了其他網友的說明,原來新政府學的是安倍那一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