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od0819 wrote:
是有什麼好同情的?...(恕刪)



恩~~~!

看完了感想是
{都是別人的錯,都是被逼}

照你這麼說 那他是不是不要違法停車在那
警察就不回一直開他單
是不是就沒事了?
這到底有甚麼好同情
黃先生1053 wrote:
如題1.要是我連被...(恕刪)

金正嫻 wrote:
影響到自己的別人違規情形,警察沒處理就是不好好做事

自己的違規情形被處理,就是刻意找民眾麻煩

應該就是這個標準了~(恕刪)


我的標準當然是在法治社會上過著依法生活的標準!

但是我想之前我的回覆你沒看到吧!當法制被用去找人民麻煩跟你說的違規情況這兩者並不同.

黃先生1053 wrote:
如題1.要是我連被...(恕刪)


終究就是罰單太便宜了
若違停一次罰6000,相信不敢再停,要嘛一刀斃命
一次才罰幾百,罰了數張到6000,當然不爽,以為再找碴

ice27540 wrote:
當法制被用去找人民麻煩跟你說的違規情況..(恕刪)


那到底有沒有違規?

砍警察這個到底有沒有違停?

你沒有違規,去幫那個違停的說話,是太閒?還是跑題了?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嘗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ice27540 wrote:
我的標準當然是在法治社會上過著依法生活的標準!
但是我想之前我的回覆你沒看到吧!當法制被用去找人民麻煩跟你說的違規情況這兩者並不同.

你的標準應該是不要找你麻煩的法治才算符合依法生活的標準吧
原來法律只能牽就著你的生活
當侵犯到你時就是法制被用去找人民麻煩了

黃先生1053 wrote:
如題1.要是我連被開...(恕刪)


如果你看過那警察被砍的傷, 還能說出這種話, 那我還真是佩服你!
國民黨的惡,都是從民進黨嘴中聽到;  民進黨的惡,卻是親身經歷體會到的。
金正嫻 wrote:
所以,你認為貪汙犯...(恕刪)


所以我只補一句話

關科威特屁事躺著也中槍

ice27540 wrote:
你似乎沒看到我第四...(恕刪)


現代不知者無罪這句話不成立
可以是個同情的理由, 但是罰單還是要繳
有意見就找民代陳情把那邊的規則改了
不然一樣的事還是會再發生
警察真的很可憐,這個事件明顯是當地人舉發,才會有警察來取締
看到車子還在那邊,當地人不會連續舉發嗎?
那警察能不來開單嗎?
要是不來開單等等又要上新聞說是警察瀆職

自己想想如果別人家的車子停在你家門口
你打給警察結果他們只開了一張單子就不來了
你做何感想?
爬完文了,

一堆人拿服務業的標準去檢視警察。

真的不知道該說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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