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伴侶不能領養, 你在教小孩歧視

安卓拉貝貝 wrote:
11/17推動的同...(恕刪)


少來, 民法都在消除男女, 砍掉父母字眼, 哪有可能實質配套上還予以保留? 跟反核不反核食一樣糟糕, 專用騙的

強渡關山後, 不落實就是違反修訂後民法

你們說不會改變? 那在民法硬砍掉多數人無性別特殊取向的字義與界定是砍身體健康用?

要不二年前這篇新聞是拿我們稅金當垃圾?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316/35704372

身分證擬刪性別「應配套」
警憂:雌雄莫辨搜身被控性騷

【王家俊、陳培煌、何柏均╱台北報導】在跨性別及人權團體力爭平權下,內政部近日完成性別註記評估報告,規劃取消身分證上的「男」、「女」性別欄,身分證字號前碼數字1(男)、2(女)的註記方式也打散,即身分證上不再有性別標示,只在戶口名簿保存即可;內政部並建議,戶籍登記以出生時的「生理性別」為準,另增設「社會性別」欄。對於內政部人權大跨步,藍綠立委呼籲要有配套,以免施行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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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字幫你妳??標起來
內政部花稅金特地去研究如何在身份證等各類證件上消滅性別, 是心血來潮?

繼續騙騙騙, 跟廢死團體一個樣


algerno2 wrote:
那我問你一句......(恕刪)


可依民法第1080條規定採取「合意終止」收養或法院「判決終止」收養;
這個目前適用於單身收養及夫妻共同收養,未來同性婚姻修法後也必須納入。
以上供參。

TH2004 wrote:
如果有一天小孩子問...(恕刪)


我反而覺得修民法允許同性婚姻是文化革命,
支同在批鬥反同性婚姻的人.

BenitoT wrote:
幹嘛這麼激動?
大部份宗教的出發點都是傳愛傳善的,這裡只是參考了你們的論述
小娃娃又不會自己表達意願,哪知道他/她願不願意被同性戀領養?
同理,哪知道娃娃願不願意被迷信宗教的信徒領養?
記得彰化日月明功,信徒的兒子被活活虐死,還不是小娃娃喔
外國也發生不少更慘的事件 淚


[你們的論述]是參考了哪個你們 ??

我是信媽祖的,媽祖不管凡人愛恨情仇這檔子事

所以我也從來不在同性議題論述上加上任何的宗教因子.

單純就事論事很難??

[小娃娃又不會自己表達意願,哪知道他/她願不願意被同性戀領養?

同理,哪知道娃娃願不願意被迷信宗教的信徒領養?]

所以呢??

我認為迷信信徒和同性婚者領養都是對小孩有害的,都不應該領養

總不能已經有一件錯事存在了,所以其他的錯事都應該被合理化法制化吧 ??




說真的
覺得台灣現在有更多事情有待解決
結果我們的政府不停的把風向帶到這種意識型態的無聊事情
沒有其他更重要的事情了嗎?
台灣是同性戀多還是異性戀多?
現在全球通過這種多元成家的又有幾個國家?我覺得現在就是純粹執政黨或者什麼人想要博得什麼鬼人權名聲
一整個少數要綁架多數
多數不給綁架就說你歧視
不然厲害就來辦公投
不要扛著歧視大旗就什麼都想闖過關
個人性向我沒有意見
但逼多數人去迎合少數人我就有意見了
TH2004 wrote:如果有一天小孩子問為和同性伴侶不能領養小孩...(恕刪)


對於事物本質的清楚認知,不能就說是歧視。

就像認知車子有小客車有貨卡,不能說就是歧視哪種車。

婚姻與父母在社會生活上的本來定義,就是不同性別的陰陽組合,就如同人的雙手天生就是左右對分,這種對於事物本質的認知,不應直接扣上歧視的大帽子。反而,有清楚的認知之後,才能教育孩子們包容和共存。

TXLC wrote:
還有「反同都是恐同」大笑...(恕刪)


目前已提升為不明確表態支持就是反同恐同..

BenitoT wrote:
小娃娃又不會自己表達意願,哪知道他/她願不願意被同性戀領養?
同理,哪知道娃娃願不願意被迷信宗教的信徒領養?

說得好,
所以出養方會審核收養方的收養條件。
若收養方迷信邪教,當然會列入不宜收養的理由。
同性戀當然也可以列為(或不列為)不宜收養的理由。
這是出養方的權力,
不可為同性戀專門立一個太上法剝奪出養方的審核權。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TH2004 wrote:
如果有一天小孩子問...(恕刪)


不好意思!
現在政府跟出養方還沒空歧視同性收養,
單身收養還幫你們擋著呢!
先等人家解決單身收養"較不易"的問題
再來思考同性收養"更不易"的問題~
別急!

國內法律沒有規定單身者不能收養。透過收出養專業團體收養孩子時,由於出養人多半希望孩子能在具雙親角色的家庭中成長,所以期待上會以有婚姻者優先,導致單身者媒合到孩子的等待時間較久,這是您需要有心理準備的地方。

身為有意收養孩子的單身者,更需要考慮的是收養動機、經濟能力、身兼兩職的照顧能力及資源、以及將來如何處理孩子對單親家庭之適應及身世議題等,相較於雙親家庭,單親家庭需增加或有額外準備的應對計畫,以利您在單親情況下,能游刃有餘地享受帶養孩子之樂。


單身可以收養嗎?
thron wrote:
問題是單親家庭,隔代教養家庭常常是研究關注焦點,這類家庭必須花更多精力去達成一般家庭的課題

那麼和無父無母的育幼院生活相比如何?
如果單親或隔代比育幼院的環境更好,
我想不通何以不開放認養。

同性也一樣,
個人看法可以視作有伴侶的單親認養,
認養人是媽(或爸)伴侶是乾媽(或乾爸),
對應一般家庭沒有違和。
(畢竟單親家庭都那麼多了)

我個人只能接受上述折衷型同性家庭。
現在力推的同性婚姻,
則是把一男一女的架構換成無性別的兩人,
無視血緣原則。
這點我完全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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