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民調近6成7不贊成同性婚姻合法化!


curstw wrote:
如果異性戀者那麼在意民法被修改的話,
為什麼不在民法上立一個
part1 異性戀婚姻篇 (內容完全沒變)
part2 同性戀婚姻篇呢? (內容完全照抄
最好再一個part3神聖婚姻篇 for護加盟且限一男一女
--至死不得離婚,有婚與他人發生性行為者重罰(跟杜拜一樣)乾脆恢復以前遊街好了。
這樣不就好了嗎?
立法委員是頭殼裝X嗎?

如果同性戀婚姻篇內容完全照抄民法婚姻篇可行的話,同性戀幹嘛吵著要修改民法,現在就可以結婚註冊了,看來頭殼裝X的人不是立委,而是另有其人。

TfhC wrote:
如果同性戀婚姻篇內容...(恕刪)

這位朋友大概是不小心被某團體"改民法對異性戀沒差"的口號洗腦了,因此產生了"不改民法對同性戀也沒差"的幻覺
TfhC wrote:
不知你怎麼看世界精神醫學會「性傾向是與生俱來的,由生物、心理、發展和社會等因素所決定。」這段話。



後天的"學習並不是本能的對立面
它本身就是一種本能的表達
或者是說很多本能的展現........〞(語出【無所不再的演化】p213)

現在的教育理念強調〝適性揚才〞
這代表的是就算是後天的學習
也必須配合本性才能學的愉快又專精
對一個人的愛戀是人類最強烈的情感
可以為之生為之死都不足為奇
雖然我每次看到兩個漂亮的女同性戀在一起
總是覺得暴殄天物
看到男同志也還是會多看好幾眼
但想到自己曾經為心愛的人如此執著
那別人又何嘗不是
人生就走這麼一遭
尊重他人的兩相情悅又何妨



voyeur wrote:
後天的"學習並不是本...(恕刪)

我對無理的要求感到抱歉,但是我實在看不懂您的文章,可以請您把文章翻譯成中文嗎?

cougar2015 wrote:
就是反對同性婚姻合...(恕刪)


台灣民調無可信度,贊成絕對不超過全台成人數的1成
wndforce wrote:
我對無理的要求感到抱歉,但是我實在看不懂您的文章,可以請您把文章翻譯成中文嗎?


抱歉,手邊沒有翻譯軟體
而且不一定要看懂,何妨無視
同性婚姻..是婚姻制度中嚴肅議題..
少子化.都已動搖國本了..
同性婚姻..能輕易實施嗎..
望.贊成及反對者三思而後行..
我覺得

現今社會變了

最近很多事件....

以前是少數服從多數 多數尊重少數

現在是多數服從少數 少數不鳥多數
本來無我 wrote:
我覺得
現今社會變...(恕刪)



你跟你的愛人相愛, 但是家族都反對,你也是少數服從多數嗎?

voyeur wrote:
我每次看到兩個漂亮的女同性戀在一起
總是覺得暴殄天物
看到男同志也還是會多看好幾眼


我只看到你好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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