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應元呼籲政治人物帶頭「滅香」 總統府:蔡英文樂於這樣做

這樣護航很難看


hn1271n wrote:
公文上 的用詞是"得朝"也就是可做也可以不做,而且看上下文,也只是說"宣導"用心香祭拜,從頭到尾都沒有強制禁香的意思

hn1271n wrote:
你你可能沒受過專業的法律訓練,分不出 "得"與"應"在法律/政府公文上的差別的..(恕刪)

那你可看看98樓專業的呀~
是你在凹喔

sobekmax wrote:
這樣護航很難看...(恕刪)


護航難看的可不只這一件而已, 罄竹難書的
可不做的話 何必宣導?

你的上級跟你講一件事 結果也告訴你 可做也可不做
你的老婆跟你講一件事 結果也告訴你 可做也可不做
你的父母跟你講一件事 結果也告訴你 可做也可不做

那可以不做 跟你講做什麼
那可以不做 跟你講做什麼
那可以不做 跟你講做什麼
那可以不做 跟你講做什麼
那可以不做 跟你講做什麼


hn1271n wrote:
在法律/政府公文裡得的意思 就是可做可不做,
而且公文下文也說明了只是宣導而已
凹好大,辛苦了。
一例一休記得要報加班費,還可以賺天特休


hn1271n wrote:
在台灣接受過一定法...(恕刪)



你確定知道"得"在公文裡怎麼念!!!
公文寫什麼都不是重點,重點是看上頭的意志,

要你配合辦理,你可以不配合,但是不代表政府不會處罰,

天天派環保人員到廟裡站崗你就受不了.

還以為行天宮和龍山寺都是志願封爐減香咧.

搞不好再弄一個不當廟產委員會,抄家滅祖.

無事閒閒 wrote:
哦,就罰指南宮六萬...(恕刪)


指南宮沒有法律特權,污染超標本來就該罰


得:
可得,可不得。
裁量權在主管機關。

chengjer wrote:
公文寫什麼都不是重...(恕刪)
天天派環保人員到廟裡站崗你就受不了.>法律就是法律,況且
如果因為燒香燒金紙污染超標傷害參拜民眾健康,我想神明也不樂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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