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小春2525 wrote:也難怪司法改革喊的震天響,我國的立法院都快變虛設了。修改利率叫違反信賴保護原則?那以後銀行的利率不就都不能變動了?以後法律都不能修了?監察權快還給國會吧! 我以前修行政法的老師 她是行政院部會級的首長她告訴我們 最愛行政訴訟的機關 就是司法院的法官她曾經處理好幾件 都是法官的考績被打乙等 不服就申訴法官是最會捍衛自己的權益的公務員 也是最懂法律的公務員呵呵 到時看政府要如何招架吧
陳小春2525 wrote:.我們大家也都不想把利率調低啊,軍公教領18%,我們只領2%,.(恕刪) 不管政府還是銀行,調整利率,都是影響"未來適用的對象",而不是"既存"的合約對象,如果連這兩者都區分不了,加上你的腦袋還停在"軍公教領18%",我想還是別把時間浪費在你身上好...
VICCHEN2006 wrote:信賴保護原則,法律不溯及既往,這你應該聽過吧? 其實對於修過法律的 法律有信賴保護及不溯及既往原則 這是基本到不行一些不懂法律的 反而一直再狡辯釋憲文講的很明白 就是政府有信賴保護原則所得替代率超過100%的部份 可以減少優惠存款18%的額度 讓替代率到100%所以並沒有違反法律的信賴保護原則 就這麼簡單而已
MyH0ME wrote:..不管政府還是銀行,調整利率,都是影響"未來適用的對象",而不是"既存"的合約對象(恕刪) 你認為定存單裡有自動續存條文是未來的還是既存的合約對象?你先去參考18%修法歷史再來談信賴保護原則,政府直到現在都沒修法是對不起軍公教還是全體人民?我們信賴的政府在幹什麼?
翠玉白菜888 wrote:..她曾經處理好幾件 都是法官的考績被打乙等 不服就申訴...(恕刪) 法官會被打乙等?這真的奇怪了。司法改革就是人民參與審判以及法官退場機制,套一句總統說的,如此台灣才有希望。
VICCHEN2006 wrote:18%法怎麼修的?哪...(恕刪) 如果不想去查就讓政府去年金改革就好了,一切按照之前修法就可以了,只是軍公教真的會叫的很大聲。當初軍公教優惠定存是以銀行兩年定存利率的1.5倍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