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忠被帶到調查局 住處查獲類似帳冊


yah612888 wrote:
全民都要僅言慎行才好!


+1

現在只能吃包子了!!


winner_feng wrote:
他家在萬華,算上到新店的通勤時間,也要一個多小時吧,到那邊也差不多八點半
而且最後被他拖到快中午了,這難道不是妨礙公務執行嗎?...(恕刪)


第 178 條 證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得科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下之罰
鍰,並得拘提之;再傳不到者,亦同。
拘提證人,準用第七十七條至第八十三條及第八十九條至第九十一條之規
定。

但此案的檢調卻違反程序,直接先將證人押走
民主國家能這樣幹嗎!?


01newbie wrote:
又在洩漏偵查內容了嗎?還是在造謠
看來不關幾個檢察官或造謠者是無法遏止這股歪風... ...(恕刪)
+1
神回應
廟堂之上,朽木為官;殿陛之間,禽獸食祿。狼心狗行之輩,滾滾當朝;奴顏婢膝之徒,紛紛秉政。

大馬1251 wrote:
民主國家能這樣幹嗎!?...(恕刪)


民主法治國當然不能這樣幹,民主專政???
台灣目前是民主法治?
by不愛雞湯的濱哥哥

這件事情其實並不覆雜,先簡單說幾個要點吧。(這次非長篇)
主要思想不外乎:老娘得不到的你們也別想得到。
1、每次民進黨執政出現困局,就必定會采取動作來轉移註意力。
不管是搞公投還是搞“外交事件”,現在民進黨被空氣汙染,能源問題,一例一休改版鬧得沸沸揚揚
搞事是再正常不過的操作
2、新黨的突破是他們遭殃的原因
要說在兩岸關系中,新黨突破了國民兩黨是絕對的。
於民進黨而言,根本無法跟大陸對上話,交流完全終止
於國民黨而言:
白海豚根本不受這邊待見,他也自知來了也沒用。
小辣椒十九big後第一個率團來大陸,可是很可惜,沒有引起一絲水花。
朱立倫倒是務實地表示要在大陸建立服務在陸台商機構,可是沒有下文
可見,國民黨已經過氣。
3、這種情況下,新黨全員前往大陸交流,不僅上了央視,還參加了公祭,更是發出了消息:要在大陸建立服務台商機構。
這就爆炸了,一次性完成國民黨三位(前)大佬們要的事情。
而一旦建立成功意味著什麼呢?
兩岸溝通的鑰匙不再是一把,而是有多把。國民黨不再壟斷,民進黨可望不可即。
除此之外,台商都是資本家,服務的過程中所建立起來的人脈是新黨成長的必備養料。
而且新黨旗幟鮮明與國民黨決裂,要專走紅色道路。

這種情況下,民進黨能忍?
肯定不可以。
4、而“國安法”當然是個借口,新黨四位既不是當官的又不是軍方的,哪有什麼情報可以泄露。
然而,這無所謂。借口就是可以通過這個,直接搜查王的電腦,可以名正言順地將他們防陸所達成的成果資料一並獲取。
這才是關鍵所在。
5、無論“證據”是否確鑿,民進黨根本不是所謂了急了跳腳了。
而是有條不紊地進行政黨打擊,挫挫新黨的銳氣,獲取新黨訪陸成果。
而且說辭也準備好了:你既然沒有“通敵”,那你怕什麼,來配合調查唄。
最後無罪釋放了也無所謂,反正目標達到了。
心狠點,“調查”上幾個月都可以,資料繼續扣押呢。蔡正元不就是這樣剛被搞完。
不過,這對於新黨幾位小年輕們也是一次歷練,民眾也會給他們加分的。希望加油。


6,國民黨嘛。其實跟民進黨是一路人,一個獨台,一個台獨,真沒多少差別。對新黨搶奪他們的兩岸溝通鑰匙一角,想必也又愛又恨。看他們是要冷漠還是假惺惺幫忙了。我們可以期待下。

7、至於國台辦?這事它肯定不能出面啊,不然不就是落實“通敵”嫌疑。要救也是暗地裏救,不可能當面告訴大家。
Dwing wrote:
再加上兩個單位同時傳喚,
所以這個證人一定會對於另一單位"傳喚不到"所以先拘提?...(恕刪)


明擺著整人?

創意十足,其實還有點佩服。

01newbie wrote:
又在洩漏偵查內容了嗎?還是在造謠?
看來不關幾個檢察官或造謠者是無法遏止這股歪風...
這叫偵查不?公開。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archos wrote:
完了~我家中也有人民幣~還有一些掏寶買東西的帳冊~~裡面也一堆簡體字~

我的01也可以切換簡體版,怎麼辦??
不得不说,同时发两传票,这招还真是够下流。
愛吃秋刀魚的貓 wrote:



用國安法搜索新...(恕刪)


台灣好久沒政治犯了

靠喊政治被迫害翻身的一群人,嚐到權力的滋味,凡不同路者,一律打成政治犯

權力的滋味是多麽美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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