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h327 wrote:
你太早打臉了我家兩...(恕刪)
就像我前面所講,敬老金只是福利的一環,
考量市府財力,能發多少算多少,財力不足減少一些也無所謂,
要就全發,要就全不發,不應有條件的發。
敬老敬老,是尊敬長者感謝他過去的付出,
說難聽點,從二十幾歲工作到六十歲,每年繳的所得稅、牌照稅、燃料費,房屋稅地價稅等,
繳了快四十年,現在到了六十五歲,不配一年拿一次一千五百的敬老金?
了不起拿二十年敬老金到九十歲,也不過三萬元,
現在只發窮人,
有些窮人吃喝嫖賭揮霍無度,一生不事生產,
結果到頭來,他們值得尊敬可以領敬老金,
一輩子本分工作賺錢養家的不能領敬老金,
這是什麼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