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因哈特羅格蘭 wrote:但是到現在你看到負責治安的狗官和狗總統出來說句話了嗎?好像沒事人一樣...(恕刪) 因為 負責治安的狗官和狗總統認為 這些多起的殺人案 分屍案 跟沒有執行槍決 一點關係都沒有他們會說 看吧 前朝把鄭捷斃掉 社會上還不是一堆殺人案 槍決不能解決治安問題他們發表的神邏輯 根本就不能解決問題 只是失職擺爛講幹話而已看看那些天理不容的分屍案吧 最後一定又是判決免死槍決不能解決問題 但廢死製造更多問題冥x黨上台兩年多 沒有執行過槍決 所有殺人案件幾乎都是免死刑定讞但殺人案件增多 手段更為兇殘 這就是血淋淋的明證
提供一些建設性的想法好了。以下也是老生常談了,只是大項想法,細節很多沒考量,重點是沒有能力強的人支持也是沒得用。1.為何會犯罪,可能是人格、教育、後天影響等,故要找出可能原因才有機會預防再發生,但死刑絕對是最終好手段。2.我覺得講人權的話,受害者才保有人權,加害者行為不是人的做法,不適合講人權(但精神異常者又複雜化了)3.一般犯罪的話以鞭刑處置警告,殺人、酒駕等重罪師法日本(以終生賠償為原則並不得再考取駕照等)。4.經認定為重大刑案並死刑定讞者,應於1個月內執行完畢(對受害者家屬是一個很大的痛,多少安慰一下)。以上應能減少犯罪率,但仍需建置相關配套,應含有好的經濟環境、良好社會風氣等等。個人想法,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