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投是笑話,同婚法過二讀

一夫一妻是一男一女
一夫多妻是一男多女

【男與女】!

bian0728 wrote:
重點是婚姻的定義是可...(恕刪)
king_hsueh2007 wrote:
一夫一妻是一男一女...(恕刪)


其實只有一個道理:

婚姻制度並非從古至今沒有改變(不可改變)

古代甚至近親是可以結婚的
bian0728 wrote:
以前的婚姻是一男多女阿
一夫一妻制是近代才誕生的

唉!你又搞錯方向了, 咱是講婚姻是規範男女間的關係. 一夫多妻, 那堆妻子間可沒婚姻關係.

bian0728 wrote:
婚姻制度並非從古至今沒有改變(不可改變)
古代甚至近親是可以結婚的

但裡面有個沒變的地方, 自古婚姻都是規範男女間的關係.

早跟您提醒過, 撒了個謊得要用更多的謊來掩蓋, 苦海無邊回頭是岸啊.

我們並不反同, 但保障同志的權利就好好修個合適的專法, 不要在婚姻制度上動手腳.
廬山煙雨浙江潮,未到千般恨不消。及至到來無一事,廬山煙雨浙江潮
那也是男與女的結合
bian0728 wrote:
其實只有一個道理:婚...(恕刪)
king_hsueh2007 wrote:
那也是男與女的結合...(恕刪)


重申一次

不管是從古至今

還是世界各地不同國家不同文化

婚姻都是變動的不盡相同的制度

沒有所謂你們說的不可變動的特性

你們要強行定義婚姻是男與女(今天過後就打臉這個定義了)

那就隨你們吧
bian0728 wrote:
你們要強行定義男與女
那就隨你們吧


定義男女的是生物學家, 可不是我們! 那是依DNA來決定的. 今天一個女的即便心裡覺得自己是男的, 該去看婦科醫生時還是得去, 不能違反自然法則的.

bian0728 wrote:
你們要強行定義男與女(今天過後就打臉這個定義了)

我覺得你自己會先被同志打臉. 我認識的同志, 可沒性別認同異常, 不見的伴侶分別扮演所謂的男女角色. 他們可沒要你規定誰是父親誰是母親.

性別認同異常的也不能算是同性戀, 一個當自己是女的的男生, 你覺得他會去找個一樣是娘娘腔的男對象嗎? 他渴望的還是一個接近真實的男女關係.
廬山煙雨浙江潮,未到千般恨不消。及至到來無一事,廬山煙雨浙江潮

DannyHwang wrote:
定義男女的是生物學家(恕刪)


生物學家沒有定義婚姻制度

要講自然界
麻煩你去google一下自然界關於伴侶的關係

可同性結合才是合乎自然


很多知識都是可以查到的
我發現很多反同者
不知道是真的無知
還是不願意去面對知識
一直拿錯誤的資訊來討論
bian0728 wrote:
生物學家沒有定義婚...(恕刪)

這棟樓裡有人說生物學家定義婚姻嗎? 除了理解能力不好的跟會發夢的外, 還真想不出哪得來這樣的推論.

bian0728 wrote:
要講自然界
麻煩你去google一下自然界關於伴侶的關係
可同性結合才是合乎自然

已經跟你講過多少次, 我們不反同, 也沒反所謂的同性伴侶! 如果今天立的法名字叫做伴侶保障法, 不是很好嗎?
廬山煙雨浙江潮,未到千般恨不消。及至到來無一事,廬山煙雨浙江潮
DannyHwang wrote:
這棟樓裡有人說生物學家定義婚姻嗎? 除了理解能力不好的跟會發夢的外, 還真想不出哪得來這樣的推論.(恕刪)


呵呵
都你們在說的阿
婚姻是男與女
然後扯到生物學家
最後再來個不認帳

回到主題不要東扯西扯

婚姻是變動的
沒有你們所謂一定要男與女
傑洛米168 wrote:
新聞來源
看了新聞同...(恕刪)





20年後我的小孩結婚,未來的親家可能是"他他"或"她她",好期待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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