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宏達說,他去年10月到法國波爾多開會,當地剛好舉辦紅酒特賣會,物美價廉,便買了四瓶各1.5公升的波爾多紅酒。他當時的打算是,印象中免稅攜帶酒類入境的額度是1公升,另外5公升可以報關繳税進口。於是回到桃園機場,便主動走到紅線櫃台向海關申報。
沒想到海關人員說:「先生,你『超買』了。」他說:「不是1公升免稅,5公升申報嗎?」
海關人員解釋:規則是每人可攜最多5公升酒類入境,其中1公升免稅,另外4公升必須繳稅。因此只能讓他申報三瓶酒(4.5公升)入境。
至於「超買」的第四瓶酒,可以依法申報完稅後,寄放在海關「存」。兩個月之內如果再次入境時,就可以提取。但若他兩個月內沒再出國,海關就會將酒沒收丶銷毁。
他問:「這算不算走私?」海關回答:當然不是走私。所謂「走私」是沒有依法申報,偷偷帶進來法律所不允許的額度或物品。這次的行為是「超買」,只要依法申報繳稅並在額度之內,下次可以領取。
所以蘇宏達下了一個結論:「蔡總統,走私不是『超買』,你說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