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策會執行長卓政宏「兼職」曝光!

turtlins wrote:
一旦依法,
民法有侵權,刑法有背信,
會不會贏是後話,但要告沒有什麼不行的,
因為高確實沒有完備報准的規定程序,事後也沒有補行程序。

資策會可以告阿
會不會贏是後話,資策會要告你昨天偷看老婆婆洗澡也沒甚麼不行的

反正我們就來看看
一個基層員工, 執行上級指派的任務,到最後要被公司告侵權背信
一個基層員工,執行長公然在立院造謠說長官都不知道她去留學

看看你這招能不能幫民進黨加分阿
繼續努力阿
turtlins wrote:
資策會說卓的兼職都經過董事長、董事會核准,

雖然還沒拿出文件來。

不過,

我認為這是可信的(恕刪)

哈哈哈,沒文件,但你認為可信喔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都被認證公然在國會說謊的執行長
還有經濟部長可是說他兼職都是無給職啊
但是被挖出來是有給職兼差欸

現在是這位執行長欺騙王美花
還是我們的經濟部長也在國會說謊啊
你就選一個吞吧

沒文件,又公然說謊,但是還是好可信,對吧
哈哈哈哈哈
qinin
塔綠班別騙了啦…王美花出來說卓都是無給職,資策會也說卓都是無給職,結果被抓到明明就有拿錢,被爆出後資策會又改口!所以整件事情資策會跟民進黨都在說謊![笑到噴淚]
Shuuta
turtlins 依照黨 & 1450 & 塔綠斑s的邏輯:卓政宏的報准公文咧?;卓政宏就資策會說了算?高虹安就非得要人家提出報准的證明文件?妥妥的雙標~[拇指向下][拇指向下][拇指向下]
turtlins wrote:
資策會並沒有規定「所有行為不分大小輕重」,都要送到執行長,

大部分的公、私機構應該也不會這麼規定,

但兼職這件事在當時的資策會已經明文規範,所以不算小事、輕事,

常理來說也不該是。

有哪家公司會把員工領自家全薪卻幫另一家做全職當作小事?

至少要由某個層級以上來做最後裁定,

而在資策會,這個層級就是執行長,


資策會(絕大部份公司)的規範也沒有明訂哪些事(任務)可以不必經由執行長許可就可以做

所以難保有一天,公司突然對某件事要算帳,某個員工就遭殃,準備挨告賠錢了。
你或許會認為有適當層級的主管同意許可就可以,出問題應該找許可的主管,
"適當"這兩個字就是問題了,你認為只要經理同意就可以,公司卻認為要處長同意才行。
另外,如果公司不找當時核可該事件的最高主管,卻單單只針對基層的執行員工提告索賠,公司有違法嗎? 好像沒有。
但是,這樣合理嗎?

依照你的邏輯,保險起見,事無論大小輕重,都要先確認已經由公司最高的主管核可後再去做,不然就要承擔以後被公司告的風險。

再來,要負責呈報的,應該是規劃、主導該案的單位,走完流程經過核可後再通知相關單位去執行,
哪些人、事、物該呈報到哪些層級,規劃時就該想好,沒有呈報到應該呈報的層級,應該是規劃、主導該案的單位的疏失,要究責,應該是找負責此事的人員。
這帳怎麼能算在執行者身上? 除非執行者就是規劃、主導者。

就拿你做例子好了,
你的主管(主導規劃者)要求你(執行者)做的每件事,你都會問主管有沒有獲得到適當層級主管的核可嗎? 或是你在執行每項任務前,都會先向適當層級的主管求證說你要做的事有沒有獲得許可?

依照你的邏輯,你若沒有這樣做的話,某一天,你的公司可能會向你提告求償
Shuuta
依照他的邏輯,各大機關公司趁早收起來算了~
herry530
依照他的邏輯 工作就不用分什麼級啦, 全部每個人都對大老闆, 大老闆沒說好的 你都不能做
turtlins wrote:
我不是資策會的

你應該有小學畢業吧
我就問一句
「兼職酬勞」
懂不懂?

不懂也沒關係
回去多讀書
別浪費大家時間

卓政宏有拿「兼職酬勞」
這叫做台灣價值

高虹安沒拿「兼職酬勞」
這叫做違法兼職
巽天風
資策會寫的是董監事喔,高虹安的業務處長是董監事嗎?
Shuuta
巽天風 所以高官兼職可以?基層兼職不行?雙標也該有個限度吧?笑死~[拇指向下][0分][這我不行]
turtlins wrote:
資策會要聘他之前,

應當都知道了,

既然聘了,就是准了吧。


WOW~~~

高虹安就得拿出一堆證明,卓政宏就直接准了吧~

厲害了,一整個雙標如斯,也真是刷新所有人的三觀了~
qinin
那一開始資策會也說高引用等都沒問題,怎麼又改口了呢?[笑到噴淚]
qinin
塔綠班別騙了啦…王美花出來說卓都是無給職,資策會也說卓都是無給職,結果被抓到明明就有拿錢,被爆出後資策會又改口!所以整件事情資策會跟民進黨都在說謊![笑到噴淚]
回覆那位回應最多的T

在私法人單位,確實有領私法人的薪資,然後在另一單位工作,也沒任何公文或正式申請

例如:某A公司與B公司合作,甲原隸屬A公司,因工作需要(實驗或勤務關係)在B公司內上班執行任務

私人公司與大學/研究單位(無論公私立),就有類似的模式

有時為了方便,甚至只會給予B單位的職銜,例如研究助理

但薪資完全是由A公司在給付

這其實還蠻常見的
【64俱樂部】 http://xbio2u.wix.com/auto
duowan2012dw
集團公司很常看到阿, 人只在總公司出勤上班的都有
Shuuta
合理懷疑人家不懂這些 -- 或者說根本不想知道這些;要不然要怎麼大作文章?~
兼職費
chihung1105 wrote:
兼職費...(恕刪)


卓政宏下台吧⋯⋯越爆越多越難看…



Bryan0528 wrote:
卓政宏下台吧⋯⋯越爆越多越難看…



還要再追打高,就只能用卓的人頭祭一下了。

不然要叫側翼怎麼再辯下去。

反正選後再找到肥缺給做就好了。

Enter Passcode wrote:
還有,廢柴在我黑名單裏!是看不到我的文


是喔,看不到喔,

哈哈哈~

本來你黑了我,

我看不到你,也就不會一時忍不住去回你,

彼此相安無事,也沒什麼不好。

但你還是忍不住要來惹我,

那我就抄一段文字給你參考:

「……有上開留言紀錄附卷可佐,足認告訴人已知悉在論壇之留言內容……僅屬網路發表個人意見之情緒性用詞,並非實際上有恐嚇之意」

這是檢察官認定的「足認」喔,

哈哈哈~

再給你相關法律意見參考:





這是七年以下的重罪,

追溯期應該有二十年吧?

你不要來惹我,

我也懶得理你,

請自重。

不然,

哪天惹毛了我,

仿一句你的話,

反正交給檢察官去辦就好了啊,

哈哈哈~
Shuuta
[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