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T沒有所有權,自始自終沒有所有權,哪有權利去主張基隆市政府接收東岸廣場大樓是侵害其權利,所以上個月判決內容就確定沒有所有權,自然沒所有權,怎麼主張基隆市政府強佔基隆市政府去年接管東岸商場,主富公司(NET)提告基隆市長謝國樑等人涉犯加重強盜等罪,基隆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認定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責任主編:莊儱宇)
ura0414 wrote:NET沒有所...(恕刪) 有些人是用「立場」在論述,用似是而非的說法去包裝論述核心只有「立場」相較於大多數人用「事實」與「合理性」去辯證爭議點...這種內心只有立場的傢伙,只會不斷被打臉...不過沒關係他們臉皮厚,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