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謝國樑不先跟法院申請強制命令

謝國樑在沒有申請到強制命令的情況下,在2/1讓市府官員在警察人員陪同下,自行打開門鎖進入進行點交,此舉引來不少爭議,NET也因此吿強盜罪。

為什麼當時謝國樑不先跟法院申請強制命令,之後再派人點交?

我猜可能的原因有四

1. 申請強制命令需要時間,無法在2/1申請到
2.當時市政府沒有2-4樓權狀,有可能申請不到強制命令
3.謝國樑不知道要申請強制令
4.謝國樑知道依規定要申請,但是他不願申請

以上是我想出的可能原因,如果有其他可能原因歡迎補充,但是真正的原因只有謝國樑本人才知道

沒有申請到強制執行命令,就無權要求警察執行強制點交。看看北市政府的作法,就知道謝國樑的作法有爭議
—————-
該棟西門紅樓前3層樓建物,土地與建物都屬市府,市府收回於法有據,但NET當初承租月租僅110萬,租金行情比當地少3分之1,期滿卻拒絕搬走,還曾積欠台北市政府款項,到法院強制執行終才驅離。

https://tw.news.yahoo.com/%E6%89%B9net-%E8%B7%AF%E4%BA%BA%E7%94%B2%E5%8D%A0%E7%94%A8%E5%9C%9F%E5%9C%B0-%E5%9C%8B%E6%B0%91%E9%BB%A8-%E5%9F%BA%E9%9A%86%E6%9D%B1%E5%B2%B8%E5%95%86%E5%A0%B4%E6%A1%88%E8%88%87%E5%8F%B0%E5%8C%97%E8%A5%BF%E9%96%80%E7%B4%85%E6%A8%93%E6%A1%88%E9%A9%9A%E4%BA%BA%E7%9B%B8%E4%BC%BC-041707517.html
樓主到底有完沒完,一直被打臉又一 直開樓!
令人懷疑是否是NET派來洗地的??
四臂伏魔
嚴重懷疑,你是謝國樑派來帶風向的。
a12158
@trent6214 既然是違建還拿來租人?應該要拆掉
yurue wrote:
謝國樑在沒有申請到強...(恕刪)

你有看到房客租約結束
房客都退房了
結果房客的房客還佔著房這種狀況?

另外 一般法院已經駁回假處分
點交完全沒問題

最後 強制動作 是在雙方爭端已經有結論
且存在最後不得不執行的狀況下才會有強制令
有合約的一方(大日開發)都同意點交
為啥跟大日租屋的NET 能在沒有假處分下拒絕點交?
這樣延遲的損失,在沒有假處份擔保下
難道又要跟NET 打損失索賠的官司嗎?

------
房東/二房客爭執
有打到強制令執行才驅離的嗎?

另外 假處分就是一個強制令
就是讓產權所有者無法處理產權的一種法院命令
現在 NET 無法取得強制令
不就表示 市府是可以處理產權的?

腦袋是個好東西 多用用吧
sasamisami
問題是市府和NET都沒有正式的產權
apline.yahoo
假處分:是針對金錢以外的「物品」進行暫時凍結、扣押,例如土地等不動產。這不代表市政府就可以強制點交,強制點交還是需要法院文書
yurue wrote:
謝國樑在沒有申請到強...(恕刪)

同樣 NET也沒有2-4f 的產權
為啥可以霸著已經退租(大日開發部分已經完成點交)的房子不走?
錢櫃員工0083
3樓有回應了,你是選擇性不看還是瞎了[不知]
a12158
@yurue 因為市長要先自清
應該是有簽租約到期或不續約,附建物歸市府所有。
yurue
本樓討論重點是「強制命令的」請不要歪樓
天天星期六
對啊,全世界的房子都歸國民黨謝國樑所有,尤其是基隆市的,不服?找警察去你家你就服了....建物沒產權不找司法,找應該?笑死
dgame wrote:
房東/二房客爭執
有打到強制令執行才驅離的嗎?
腦袋是個好東西 多用用吧


租屋蟑螂

一樣要靠法院強制驅離

就算是市政府

也要遵守法律啊

只能說有立法權的怠忽職守

始終不願意立法解決這問題

連政府都要吃到虧

dohan8850
net不是房客. 市府的房客是大日. net是路人甲
鐵牛CEO
在民間 大房東 二房東 跟租客有租屋糾紛一樣要經過法院判決才能解決 不過 市長想幹嘛就幹嘛 這是好事情啊[^++^]
第一次聽說商家大賣場可以不必登記產權的

請問:既然沒產權,那算是無主之物,既然不是私人的無主物,是不是就是公家的財產 ? 是不是就沒門牌,是否就不用繳稅 ? 那水電、建照是怎來的 ? 如果都是寄生公家賣場,那不就是公家的產權 ?

怎麼覺得,這是另一個賴皮寮 ? DPP就愛玩這個梗,讓KMT不斷幫DPP擦屁股 ?
yurue
本樓討論重點是「強制命令的」請不要歪樓
nwcs
不好意思,我以為是可以針對相關問題都可以開放討論,所以提一下個人疑問和看法,如果只是針對特定性的議題開樓,那我的確是亂入了,不好意思沒有打臉誰的意思。
這個問題在,NET蓋了2層樓,也沒登記產權,本身就很奇怪。

而你蓋了2層樓,就要把整棟大樓的土地、建築所有權、使用權全都包了,這不就是空手套白狼 ? 是誰讓NET以為他可以這樣玩的 ? 林右昌該出來打球吧 ?

說個比照,我租你的房子,然後我自己加蓋2層樓,也不登記產權,然後租約到期時,跟你說這2層樓都是我的財產,甚至你家就是我家,你吞得下去嗎 ?

其實NET有GUTS就直接花錢把那2層拆了,而且負責回復原商場的原貌,你這樣僅憑2層樓的無產權建築,就想吃下整個大商場,當別人智商有問題 ?
nwcs
dgame 不只逃漏稅,萬一年代久遠,還可以如我說的,主張所有權,直接把整個賣場、土地都使用50年,先賺個50年的利益,50年後再主張,整個商場、土地都是NET的。
四臂伏魔
你真的在胡說八道,NET 只主張2-4的產權,你的智商真的堪慮!
KSN-L7 wrote:
樓主到底有完沒完,一直被打臉又一 直開樓!
令人懷疑是否是NET派來洗地的??


突破盲腸了,現在不敢說NET合法,只好針對基隆市政府
yurue
本樓討論重點是「強制命令的」請不要歪樓
四臂伏魔
兩件事都可以搞在一起,真不愧是藍腦。
OT舊約乙方大日都同意並且如期點交了,按契約每拖一日罰款一萬,況ROT新約已簽訂了,甲方需依約將營運資產於期限內交予微風,如果違約你要負責是不是?
四臂伏魔
好厲害喔!基隆市政府都不公布合你,你居然可以說每日罰一萬。誰約的合約誰負責,不是嗎?你的邏輯真好笑。那新合約,變動權利金要是沒到2200萬是要謝國樑賠嗎?
alou21
樓上的,契約第十四條,第二十三點,乖,先去做完功課再來討論才不會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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