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時候稍微認識一下《舊金山和約》了

中國網軍和第五縱隊就是愛扭曲法理,詳細規定都已在《舊金山和約》,而國共內戰後局勢渾沌不明,所以中方沒代表出席也沒簽,蔣軍政府和日本自行補簽一份而已,就是《中日和約》,就是確定日本戰敗投降,放棄一切權利包含台灣這件事而已,說完了!

「至於戰敗國本來就無法指明台灣歸哪國所有,這不是常識嗎?」
台灣本來就不屬於中華民國,更不是後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都是詭辯,繼續戰主權未定論也可以的...

各國雖受中國脅迫沒正式建交,經貿合作與軍購法律立法,各國密切關係照樣進行,沒有一個實質獨立的政府是不可能立法運作多年的,當然中國網軍故意視而不見,鴕鳥心態不能代表「否定事實」。

就繼續打日本,看美日還要不要讓中國吃飯?呵呵。
笨阿樹 wrote:
這些國家承認台灣不屬於中國了???

這智商真的好棒棒
給你拍拍手幫你放煙火~

如果如果如果這些國家承認支那台灣,還開軍艦進你支那內海,怎不見你支那解放軍出來擊沉?


真的是人一粉,腦就殘!
你會開軍艦進別國內海?
呵呵呵呵呵呵
大馬1251 wrote:
上面舉出許多國際條約以及共同聯合聲明雙方官員白紙黑字簽署,時間地點清清楚楚青鳥呢?連中國台灣省何年何日何處獨立建國都不知道

喔!支那傻粉跟人家談白紙黑字?
我是沒興趣聽太監聊性生活啦!






再來,下面這些國家的軍艦直接開進台灣海峽(號稱支那海峽,屬支那人民共和國內海),請問你怎麼看?
別人的軍艦都直接開到你家支那內海了,你還在白紙黑字翻條文?



對了,你覺得英國也承認支那內海嗎?




整天拿支那原則支那政策自我安慰,不如先把這些國家軍艦趕出你家支那內海如何? 支那解放軍對這些國家的軍艦敢放屁嗎?



所以說你們這票傻粉的臉都是你家支那主子丟的,派你們出來洗地,結果他國軍艦拼命打你支那主子臉,這種天兵組合真是世間少有
mopplayer wrote:
中國網軍和第五縱隊就...(恕刪)


只提《舊金山和約》日本放棄主權,你為何不提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降書確認台灣要歸還中華民國?這是國際法理的基石,根本不是日本一國能決定的。

蔣軍政府?中華民國作為主要戰勝國與日本補簽的《中日和約》,明確了台灣居民的中華民國國籍,這是日本對中華民國在台行使主權的實質承認。

台灣實質獨立運作,這點完全沒有問題,我們民選總統、發行貨幣、擁有軍隊的政府,名字就叫中華民國。它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這才是對『一中原則』最大的反擊,不用再戰什麼未定論了。
tony333324 wrote:
The Security Council shall consist of fifteen Members of the United Nations. The Republic of China

Republic of『China』
『China』就是中國阿
不然要翻成台灣國嗎?


青鳥沒雞雞台獨建國
居然異想天開借殼上市
但這個『殼』是中國人流血流汗換來的阿

國家是中國人革命創建
國旗是中國人的國旗
國慶是中國人的國慶
領土是中國人的領土
滿滿的中國人DNA

即使歷史事實以及現狀如此
從來不強迫青鳥當中國人
所有國際條約和共同聯合聲明都是針對中國領土
我只當青鳥是依附中國領土的寄生蟲

話說.....民進黨推派中國人統治中國台灣省
青鳥不但連個屁都不敢吭,反而還舔得很爽
是怎樣?
中國台灣省只有民進黨可以自稱中國人?

大馬1251 wrote:
國家是中國人革命創建國旗是中國人的國旗國慶是中國人的國慶領土是中國人的領土滿滿的中國人DNA


傻粉~
快大聲告訴大家
泥口中的“中國”是哪個?
中華民國
支那人民共和國
blueozone0130 wrote:
喔!支那傻粉跟人家談...(恕刪)

英國防大臣否認說「台海如有事將參戰」
日經亞洲廿九日刊登對英國國防大臣希利的訪問。他否認七月接受英國電訊報訪問時暗示,若爆發一場與台灣有關的衝突,英國準備好在太平洋作戰。他表明,電訊報那篇訪問內容中,對他的相關置評完全錯誤,該報記者顯然寫成相反意思。

英國官員在九月就否認了
青鳥依然把造謠當飯吃

兩岸真正起衝突時
不用意淫歪國人拋頭顱灑熱血
因為烏克蘭血淋淋的例子就在眼前
俄軍攻進歐洲本土
英軍在哪?
北約聯軍在哪?

烏克蘭好歹是國際公認的主權國家
英國不屑承認台灣
不屑與台灣簽署任何軍事條約

青鳥跪舔英國P眼
舔到英國P眼都長繭
英國還是不可能來
更何況英國早就否認為台灣而戰

青鳥天天造謠天天翻車
所以說青鳥是廢物中的廢物
回去賴清德的褲襠裡啦
吃鳥飼料→做春夢→拉屎→吃鳥飼料→做春夢→拉屎
chase5566 wrote:
只提《舊金山和約》日本放棄主權,你為何不提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降書確認台灣要歸還中華民國?這是國際法理的基石,根本不是日本一國能決定的。

蔣軍政府?中華民國作為主要戰勝國與日本補簽的《中日和約》,明確了台灣居民的中華民國國籍,這是日本對中華民國在台行使主權的實質承認。

台灣實質獨立運作,這點完全沒有問題,我們民選總統、發行貨幣、擁有軍隊的政府,名字就叫中華民國。它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這才是對『一中原則』最大的反擊,不用再戰什麼未定論了。


不對,《宣言》其實沒有法律效力,更不及《和約》,根本沒有軸心國方,沒有明訂的事情就不可錯誤釋義、不可腦補,才是正確理解法理。

1945年當時二戰末了,蔣軍政府代表中國地區盟軍最高司令官,他甚至不是「中華民國總統!」
1951年日本接受投降條件,並簽署正式的《舊金山和約》時,才是明訂各項規定!
然而,國共內戰早在1945年早期或更早,吹起戰爭號角,自然不會有任何「中國代表」去簽署,這段才是歷史史實!

如果只念國民黨的教材和歷史書,沒考察其他歷史書,「可能真會以為國民黨的中華民國擁有台灣」,嚴格上1949內蔣軍政府撤退至台灣,海峽兩岸對立,台灣和澎湖尚未簽署明確定義歸國所屬,因為日本甚至還沒簽《舊金山和約》!

嚴格上蔣軍政府是竊占盟軍的戰爭勝利果實,不過馬列蘇俄和中共旋即使韓戰爆發,二戰後趁機試圖扶植多個共產國家,組成共產國際!敗戰後,美國深怕東南亞全面赤化,所以才默許在台灣的蔣軍政府,並協防台灣,因為台灣極具戰略地位和價值,是出太平洋的樞紐!

因此中華民國在台灣只是美國默許,美國不反對、其他盟軍也不會反對,畢竟美國才是二戰終戰關鍵,這也是現在美日主權未定論之由來,可多考察當時各家歷史書。至於台灣獨立民選政府、軍隊與貨幣,這點絕對正確,跟中華民國在台灣並不牴觸,謝謝指教。
mopplayer wrote:
不對,《宣言》其實沒...(恕刪)


你說《宣言》沒有法律效力,那是你的片面想法。

《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降書》是一套戰後秩序的法理基礎。日本接受投降,就必須接受歸還台灣。如果這個基礎無效,那整個二戰戰後秩序都該被質疑。

中華民國是依盟軍最高統帥的指令接收台灣,代表的是中國這個戰勝國,這是國際法程序,不是你說的『蔣軍政府竊占』。

《舊金山和約》只是因為國共代表權爭議才沒讓『中國代表』出席,所以才必須補簽《中日和約》,確認了中華民國在台灣居民行使國籍法權。

國際法不只看一紙和約,還要看歷史事實和有效治理。中華民國在台灣數十年的主權行使,包括民選總統、獨立立法、外交,早已遠超你所謂的『戰略默許』。這才是台灣主權現狀的真正法理。」
mopplayer wrote:
不對,《宣言》其實沒有法律效力,更不及《和約》,根本沒有軸心國方,沒有明訂的事情就不可錯誤釋義、不可腦補,才是正確理解法理。


波次坦公告確認開羅宣言,
之後日本地黃投降確認波次坦公告的內容會被執行,
這使開羅宣言就有間接法律效力,
不知道你還有一群井蛙到底在辯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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