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6632154j wrote:
目前看到91頁其實...(恕刪)
對,是被加碼的懲罰性賠償
這些細節我蠻早就看過了,個人還是認為她自己要負最大責任
thron wrote:
沒惡意,只是覺得用21h2...(恕刪)
TD4 wrote:
我認識的律師跟您一...(恕刪)
Kanyil wrote:
無論是從法律角度,或是商業角度,你這個說法都是違約,沒有任何道理。
Kanyil wrote:
這個討論串很有意思,也看到了各方的說法。您很明顯有已經有了想法,這是你的自由,但至少在我(還有幾位其他網友)看來,無論從商業角度或是法律角度,你的想法都說不通。雖然說網路聊天本來大家都是胡說八道,但是有些人胡說的比較嚴重,而有些人則說的比較有道理。

Kanyil wrote:
如果您不是法律人,我建議您可以試著聽聽大家的說法,法律其實有很多和常理不同的細節和思考邏輯,尤其是英美法,不是一般人想當然爾。如果您是法律人,我有個建議。雖然真理越辯越明,律師也應該勇敢執著,但這不代表任何一個律師的看法一定是對的,就算是官司打到一半,也需要看情況改變策略。
crab69 wrote:
在某個地方看到一篇寓言故事, 改編聯航事件寫的, 蠻好玩, 給大家看看
某個周日, 一位陶先生因為後腰疼痛, 直冒冷汗,去某家"聯航醫院"掛急診
急診醫生先幫他打了止痛劑, 驗了血,驗了尿, 照了X光, 研判是腎結石, 先讓陶先生簽了住院同意書, 幫他辦了住院, 隔天周一由腎臟科醫生接手
經過超音波等多項檢查確認是腎結石, 醫生交代陶先生從幾點後要開始禁食, 安排在周二中午為他開刀進行手術
周二陶先生依照程序, 換好了手術衣, 病床被推到在開刀房旁的等候室, 等候進行開刀(連手術同意書都簽了)
這時院方跟陶先生說, 不好意思, 早上我們醫院有四名員工吃了姑婆芋, 需要住院, 因為病房都已經客滿, 沒有空床, 所以我們現在需要拉掉四名住院病患, 騰出四張病床給我們這四名員工
你簽了住院同意書了, 那上面有個條款說我們醫院可以隨時自由解除你的住院資格, 所以現在你必須要離開醫院. 如果你不服氣,你不能霸病床(諷刺霸機), 你只能事後向法院控告我們醫院違約求償, 一般違約我們就是賠你一點點錢, 這樣好了, 你這兩天做的所有檢查跟住院費我們都不收你的錢, 就當作你沒來過, 請你現在馬上離開
陶先生手抓住病床欄杆, 說我不願意離開, 要嘛你拖我走, 要嘛我進監牢, 我就是不離開
醫院找來了警察, 把陶先生從病床上硬拉下來, 撞在地板上滿臉是血,沿著地板拖出去醫院門口, 那張病床就由某個醫院的員工躺了上去
這是被旁邊的群眾拍成影片傳上網, 引起軒然大波, 院長在發給醫院內部員工的信件中寫, 有關於這位好鬥而擾亂秩序的病人, 我們的同仁依照標準作業程序請來警方將他帶離醫院, 是很正確的舉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