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SP1970 wrote:
如果你想要推一夫多妻...(恕刪)


所以如果只憑忠貞取消一婚一妻制說得通嗎?

如果可重婚那公媽牌怎辦也曉得有問題對嗎?

大砲台 wrote:
認同同性戀卻又反對他們結婚,這跟一個老爸認同女兒的戀情卻又反對他們結婚有啥兩樣?


反對同性婚姻跟反對同性戀, 根本是兩回事,

同性戀是同志個人的私事 ,妳愛男男戀或是女女戀, 沒有人會干涉, 不是嗎?

但是, 如果同性想要結婚的話, 事涉到婚姻的意義及公共領域的部分,

想一想看 少數人的意志就要改變大多數人的社會婚姻價值,

當然, 其他的人就有權反對 ,不是同志說了算, 是吧,

再說 大部分的人為甚麼要為了少數同志的性癖好來修法呢??


大砲台 wrote:
如果說白人反對黑人談戀愛,你認為對黑人來說是不是歧視?


請不要動不動就舉黑人白人來當例子,

黑人過去所争取的公民基本權益如投票的權利、公共設施享用的權利等,同性戀者一直都已經享有,

黑人當年是連人的基本人權都沒有 ,而同志現在是少了哪一項人權,

工作權, 教育權, 居住權, 女人男裝權,

連生活習慣不好得了愛滋, 都是政府花錢買單, 幫同志治療哩.

同性婚姻明明就跟異性婚是兩條不同的軌道, 硬要套在一起只會引起爭議而已,

德國採行的雙軌制 另訂"同性伴侶法", 才是同志該爭取的方向,

與其花時間四處在網路上跟反對者嘴砲,不如找立委趕快修訂同性伴侶法(不是多元成家的伴侶制喔,

聽說蔡正元委員已提出此法, 做為折衷之法),還來得實在一點.


ChanSP1970 wrote:
推2 的人並沒有同時要推 3跟4。


同志所主張的婚姻權的理論,如基於人權啦,平等啦,套用在堂表兄妹婚姻上, 也完全適用哩,

有人會說近親結婚會產生不正常的下一代,

假設, 這些想近親結婚者, 願意放棄生育權呢?以領養代替生育(這一點更像同性婚姻吧),

請問政府該不該開放, 讓他們結婚?

沒道裡同意了同性婚姻, 卻封殺堂表兄妹通婚吧,

人家可還是一男一女呢, 要去領養的話, 條件還優於同性婚姻者哩,

所以 ,同性婚姻如果通過的話 ,之後的蝴蝶效應, 不知會如何呢......

過那麼久了怎麼還在吵這問題阿...

既然是重大議題影響深遠, 要改變現狀的就來公投吧.....

----本帖不構成投資建議, 投資前請審慎評估----
論忠貞

齊人有一妻一妾而處室者

其妻歸告其妾曰
良人者所仰望而終身也

仰望而終身那多忠貞阿
豈不要合法娶妾嗎?
那說得通嗎?
Irene1058 wrote:
同性戀是同志個人的私事 ,妳愛男男戀或是女女戀, 沒有人會干涉, 不是嗎?


這句話不是在自打嘴巴嗎?

"反對同性戀的人 ,就是歧視同志?"
這是你說的~

既然是人家私事,那是在反對什麼? 你不是就在歧視他們?
他們不能有談戀愛的自由嗎?

還要我再問一次嗎?
你反對同性戀愛不就是在歧視人家!?

Irene1058 wrote:
但是, 如果同性想要結婚的話, 事涉到婚姻的意義及公共領域的部分,
想一想看 少數人的意志就要改變大多數人的社會婚姻價值,
當然, 其他的人就有權反對 ,不是同志說了算, 是吧,
再說 大部分的人為甚麼要為了少數同志的性癖好來修法呢??


意義是人定的,公共領域都可以溝通,不然喊的幾百年的人人平等是在喊假的嗎?
為何異性可以享有婚姻的權利同性就不行?

這會改變婚姻價值? 異性結婚同性結婚不是個結各的嗎?
不過就是讓同性也可以享有結婚的權力而已~
同性結婚會影響到你異性的婚姻嗎?

這種因為可能影響到某種人們自己認定的價值
而否決少數人也可以同樣想有的行為不是多數暴力是什麼?

性行為就有一定程度風險,總不能因為風險就叫人家不要做愛吧!?


Irene1058 wrote:
請不要動不動就舉黑人白人來當例子,
黑人過去所争取的公民基本權益如投票的權利、公共設施享用的權利等,同性戀者一直都已經享有,
黑人當年是連人的基本人權都沒有 ,而同志現在是少了哪一項人權,
工作權, 教育權, 居住權, 女人男裝權,


誰在跟你說基本人權.....
那是你自己過度解釋

阿你怎麼沒提"婚姻權",這跟我上面說的有啥兩樣
就因為性傾向不同就不能有婚姻權? 那平等根本是在喊假的!

Irene1058 wrote:
連生活習慣不好得了愛滋, 都是政府花錢買單, 幫同志治療哩.
同性婚姻明明就跟異性婚是兩條不同的軌道, 硬要套在一起只會引起爭議而已,


又跟我上面說的一樣
"性行為就有一定程度風險,總不能因為風險就叫人家不要做愛吧!? "
愛滋是教育問題

如果你硬要分類同志什麼的,那要不要乾脆細分:
哪個區域愛滋高就禁止哪個區域結婚?
或是哪個姓氏愛滋高就禁止哪個姓氏結婚?
不然哪個行業愛滋高就禁止那個行業結婚?
要杜絕愛滋只禁止同性是不夠的,你說是不是~?

婚姻權跟平等

釋字號552其中就有

一夫一妻婚姻制度係為維護配偶間之人格倫理關係,實現男女平等原則,及維持社會秩序,應受憲法保障。
Irene1058 wrote:
連生活習慣不好得了愛滋, 都是政府花錢買單, 幫同志治療哩.



女同志在台灣的感染率
一直都是0 遠低於異性戀喔

小弟弟,
不管怎麼看數據
真正的禍源應該是男人而不是同志吧
你總不能說闖禍的都是男人
所以就懲罰男人不能打砲了
更何況小弟弟你們提到的還是「妨礙亂打砲」的「神聖」婚姻呢~~~~~
結婚那不是正合小弟弟你們的意嗎~~~~


都已經一百多頁討論了
知識卻沒有任何的更新
還是跟五十年前的老籓滇一樣 根本就是未老先衰
被打臉也只是剛好
只是今天恰巧被打的這些人臉皮厚到可以當床墊而已

黃煌煇廣場洗地板中,市長選完前請勿進入。
這個問題牽扯的是很多家庭的形成

男女間的如何互補來養育出一個健全人格的小孩

如果單靠兩個爸爸在養育小孩的細膩度對大多數男人而言必定常會有所不足之處!

那如果是兩個媽媽很可能在一些重物或於力度上困難度較高的技巧亦常會有所不足!



男追女期間常要付出蠻多的體貼和容忍,如果因為小小挫折轉變了方向又是否多製造出假性性別上的誤認呢?

女性如果因為對於少數異性上劈腿或蠻橫的挫折是否又導致一輩子對男性的封閉和排斥感呢??

如此異性間的不信任是否會更加嚴重到出現社會戰爭呢??

很明顯的國內政府尚未準備好各種因應對策!

屆時運動場上一大堆同性團體運動間的互動後產生莫名的感覺就誤判為情愫又如何導正呢?

相信太多太多的問題不是目前政府有能力去面對的!




如果單只為了少部分人所謂的人權而去修法,那是不是以後小孩子也要求修法自由不須由監護人管束!

交通違法事件也因為無節制人權自由而導致各種交通規則形同虛設而到處車禍發生

那屆時多少小孩因為不懂事或無人照顧而導致出來的社會亂象和交通車禍死亡的家庭又豈是人權組織能夠負擔的起的!
人上人 wrote:
這個問題牽扯的是很多家庭的形成

男女間的如何的互補來養育出一個健全人格的小孩...(恕刪)


人上人先生,您真的考慮得很細,就在下所理解的答案與您分享

人上人 wrote:
一、男女間的如何的互補來養育出一個健全人格的小孩
二、如果單靠兩個爸爸在養育小孩的細膩度必定常會有所不足之處!
三、那如果是兩個媽媽很可能一些重物或於力度上困難度較高的技巧就常會有所不足!


這三題應該不在於同/異性,而是領養小孩的標準應該調高,對收入、體能…等作出鑑別為考量。

人上人 wrote:
四、男追女常要付出更多的體貼和容忍,如果因為小小挫折轉變了方向又是否多製造出假性性別上的錯誤呢?
五、女性如果因為對於少數異性上的挫折是否又導致一輩子對男性的封閉和排斥感呢??
六、如此異性間的不信任是否會更加嚴重到出現社會戰爭呢??


第四是不可能發生的,若小男孩在追求異性上受到挫折,mobile 01有成千上萬的好兄弟。即使沒網路,最後應該會變成性變態,一直買素肚而非假性性別上的錯誤,在下對身天下男性的色心很有信心。
第五…女追男失敗率不是沒有啦…不過…真的低耶…
第六:今年發生那麼多事情,也沒有戰爭…有點不負責任,但在下真的覺得很難。

人上人 wrote:
七、屆時運動場上一大堆同性團體運動間的互動後產生莫名的感覺就誤判為情愫又如何導正呢?


教育,本來就是要教育好已所不欲,勿施於人,沒有同/異性戀的差別,誤判為情愫,男女都發生過,有健康的心理,經過溝通,有誤會就會解開或者彼此祝福,或都試著交往。第七題整個感覺像「感覺愛來了」,就直接強行進入某個階段,這種情況,在異性戀(社會案件)有太多太多了,把法律修成「強姦即槍決」即可,最好是亂槍打死。


最後,在下認為,所謂的法律,一直都不會是多數決,要不然大家決定誰討人厭誰就去死,這才會天下大亂。
因為對方少數,所以更用心去聽聽有沒有道理。一如在下表明,多元成家方案有四分之三個人不認同,唯同性戀婚姻在下支持。
真的不需要凡事都將事情擴張到整個地球人類存亡的等級,交通、教育問題,可以另案討論。我們可以一步一步地把世界變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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