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航機位超賣逼乘客下機濺血拖離「華裔男」

台灣向後退 wrote:
在沒有超賣或超額訂...(恕刪)


可是有人會說,聯航疏失又怎麼樣,聯航爽叫他下去,他就要滾,大不了算違約而已,不是什麼嚴重的事,主要都是陶醫生的錯
dz6810 wrote:
其實癥結可能還是歧...(恕刪)


據說是因為買了便宜機票優先被趕下飛機,律師說聯合航空公司文化是事件根源,但認為不涉及種族歧視成份,事實如何只能等待日後釐清了。
美國通常進入訴訟要多久定讞啊?
好想知道結果
台灣向後退 wrote:
在沒有超賣或超額訂位...(恕刪)


當天的地勤主管死定了...
從後面的新聞來看,這次聯航事情並不是Oversold Flight的問題。
該班機所有人都已經check-in並且登機了,後面四名聯航員工才要求要搭這班飛機。
這時候聯航要踢人,就只能用聯航運輸合約的Rule 21,但是Rule 21裡並沒有一條是要乘客讓給航空公司員工的規定。
所以聯航能做的就是試著問問有沒有乘客自願按照oversold flight的處理方式讓出四個位子,如果沒有足夠自願者,聯航應該自己再想辦法安排這四名聯航員工,而不是call航警來把人拖下飛機。

只能說之前聯航不合理的內規這次踢到大鐵板了。
作個整理(逛遍了中外數個論壇及新聞網所作的整理,不保證正確)
1.United Express Flight 3411是外包給Republic Airline執飛的(但是掛聯航的名號飛,也不是所謂的共用航班)
2.當天搶位的四名組員也是Republic Airline的員工要去執飛次日的航班,因原訂搭乘的航班取消,所以來搶位
3.3411航班之後還有一個已滿位但尚未登機的航班
假設這些消息都正確,那地勤經理最佳解其實應該是將組員安排到下一航班,再使用賣超條款拒絕倒霉的旅客登機。如果組員搭下一航班會有休時問題一定要搭3411,那也可以安排陶醫師搭下一航班(同樣用賣超條款拒絕下一航班的倒霉旅客。)這樣在法律|合約上比較不會引發爭議。

MinHaoChuang wrote:
作個整理(逛遍了中...(恕刪)


接下來聯航真的吃不完逗著走了。還腫很大
David Dao 自己跟航警說要航警拖他,真的照他說的拖了他卻又不高興。

Kanyil wrote:
其實,討論本來就是...(恕刪)


兄台明理多了,看著這個討論串裡有些人各持己見發表長篇大論,卻又不斷的循環跳針還真累,得不斷的捲頁過濾才看得到有用的資訊。

行動影音版有一位也是一模一樣,每天在發表自己的萬般皆下品,唯有我聽古典只有我高的華大師,最新的理論是除了古典外,不管是LP, SACD還是CD都是MP3加工的謬論。
其實是非公義自在人心, 可是有人如果認為強辯就能帶風向,也太天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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