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同志婚姻,我們終該還給他們。


mini600902 wrote:
你不懂喔 就是現在...(恕刪)

照目前主張修民法的人這種修法
不僅同性戀民法不能用
還連帶搞得原本的婚姻制度在法理上沒辦法用
更糟呀.......

至於覺得用專法就是歧視的人
那是自己在歧視自己,所以才覺得稍微有不同就是在歧視
民法卻早在民國18年就制定?

第一條
  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

台灣這土地的社會習慣都幾百年了對嗎?

mini600902 wrote:
你就是反同婚阿 、 反修民法阿

很多人不反同婚 但反修民法
請不要將反修民法的人打成反同婚~~~

kantinger wrote:
哪會?民法在於社會...(恕刪)



我跟你說啦
反正修民法還是立專法
就跟選總統的結果一樣 你不喜歡選上的人 那也沒辦法

且以上是差在~你有投票權選總統
但修民法與否 你沒權利~
這樣你是不是很痛苦阿 哈

還是早點有心理準備吧
不能干預的就放下吧

Audrey103 wrote:
很多人不反同婚 但反修民法
請不要將反修民法的人打成反同婚~~~


我只有說那個人
沒有說到其他人耶
請看清楚 謝謝

Audrey103 wrote:
很多人不反同婚 但反修民法
請不要將反修民法的人打成反同婚~~~

但更多人反同婚吧

mini600902 wrote:
我跟你說啦反正修民...(恕刪)


會嗎?

民法第七十二條
  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

有沒有效的呢?
mini600902 wrote:
他意思是民法年代久遠啦
也該修了啦
就像你越活越老後 器官可能也壞掉該修了~
你看不懂他意思喔
他意思是同志的家人要支持同志啦
這樣同志才不會去自殺
我覺得你真的來亂的


我們是邏輯世界不同的人(雞同鴨講)。 不大想回你的話就是這個原因。

建議你可以練習一下 寫程式, 如何把自己的想法 寫給電腦懂===>這就符合邏輯。



慢仔小饅頭~ wrote:
看到這邊滿滿的歧視...(恕刪)
中國自古以來有三妻四妾,誰制定了一夫一妻制,誰該還給我合法的一夫多妻?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3dFPSone wrote:
mini600902 wrote:

你是來搞笑的嗎
回你最後一點---自殺原因如文中所說[有些國家即使法律開放同性婚姻,但同性戀者自殺率傾向仍高,
因為社會有不同眼光,讓他們身心受創的感覺在腦中徘徊不去,心裡還是有不被認可的罪惡感而想不開,大家應該將心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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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承認 同婚 跟同性戀 一點關係 都沒有了。

所以我說的沒錯. 同性戀又不想要結婚, 異性戀逼著人家結婚, 不好笑嗎?

同性戀自殺 跟同婚 根本沒關係

這麼簡單的邏輯都不懂?????





他文中有說同性戀自殺跟同婚有關係嗎
誰認為有關係了?
是你誤會別人認為有關係好嗎

自殺就只是社會有不同眼光、導致同志心裡不被社會認可的罪惡感
所以就自殺阿

阿你不能說同志自殺就想成他不想要同婚阿
這是兩碼子事好嗎

先前還以為你"故意"看不懂
我當時也不太想回你耶
不過以為你是來搞笑的 就不跟你計較了


是你自己不知別人在說什麼的
原來你真的不是來亂的 你真的是看不懂陳長文寫的、也看不懂我寫的(那先前說你有幽默感 我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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