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FOX wrote:
我也是這麼認為,
熱飲會造成燙傷應該算是超級基本的常識,88度也沒有真的很誇張,
且當時並沒有立法限制熱飲溫度,湯傷的責任幾乎全部都在她自己。
麥當勞願意給800美金已經算是非常有良心了。
另外,懲罰性賠償進私人口袋也是很沒道理,
若目的是要讓大公司知道痛,而不是彌補受害者損失,
那應該要課重稅才合理,不然很容易成為鼓勵濫訴的動機。
你還沒發現你的所謂你認為,
大部分都跟事實結果相去甚遠嗎?
Adoker wrote:
David Dao 自己跟航警說要航警拖他,真的照他說的拖了他卻又不高興。
我沒有胸部 wrote:
頂新的黑心油?
目前尚未定讞吧
已呈堂證物來看
目前還看得到的資訊來說
檢方已經被打臉一次
所以用頂新來舉例真的是很奇怪的一件事
這幾乎等同於
"大家都說你有罪你還不認罪"
我沒有胸部 wrote:
本案有幾造?
1.聯航
2.航警
3.到現在很有很多民眾不清楚到底是哪一裔的亞裔
這是最起碼的三造
誰對於"暴行"有直接責任
其實是航警
航警"施暴"的原因好像目前還未知
是被聯航欺騙?
是被聯航命令?
是他情緒失控?
還是亞裔醫師不聽話?
大漠孤鷹 wrote:
這個案子現在進展到那邊了兩邊合解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