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航機位超賣逼乘客下機濺血拖離「華裔男」


CUFOX wrote:
我也是這麼認為,
熱飲會造成燙傷應該算是超級基本的常識,88度也沒有真的很誇張,
且當時並沒有立法限制熱飲溫度,湯傷的責任幾乎全部都在她自己。
麥當勞願意給800美金已經算是非常有良心了。
另外,懲罰性賠償進私人口袋也是很沒道理,
若目的是要讓大公司知道痛,而不是彌補受害者損失,
那應該要課重稅才合理,不然很容易成為鼓勵濫訴的動機。


你還沒發現你的所謂你認為,
大部分都跟事實結果相去甚遠嗎?

CUFOX wrote:
會請頂尖律師主要是因為被告錢多,賠償潛力高。
如果他們認為這官司阿貓阿狗來隨便打都會贏,那也不用請這麼貴的律師了。


你還搞不清楚狀況,
那個律師就是陶醫師長期合作的律師。
不然你以為陶醫師當時在飛機上是在跟哪個律師通電話的?

Adoker wrote:
David Dao 自己跟航警說要航警拖他,真的照他說的拖了他卻又不高興。


他說要航警拖他,但是沒有說航警拖他之後他不追究呀。
就像兩個人吵架,其中一個說"有種你打我呀!",
然後對方真的打了他,
難道就表示被打得不能求償嗎?
其實這種話都只說一半,
"有種你打我呀!"其實不是重點,
重點是沒有說出來的後面那句:打了你就看著辦!
所以現在UA就真的看著辦了。


原來有人被停權一年了,
真的建議,這一年好好的充實一下常識,
因為太多論點都可以看出漏洞很大。

我沒有胸部 wrote:
頂新的黑心油?
目前尚未定讞吧
已呈堂證物來看
目前還看得到的資訊來說
檢方已經被打臉一次
所以用頂新來舉例真的是很奇怪的一件事
這幾乎等同於
"大家都說你有罪你還不認罪"


就頂新案子來說,
確實,目前並沒有確實的證據證明頂新的油有問題,
反而當時檢察官的作法真的太過於民粹,
用那種粗糙的手法舉證,不被打臉都很難。
這是從法律上的觀點來說。

而從科學上的觀點來說,
我也實在不認為頂新的油有甚麼明顯的問題。
這部分之前在討論頂新案的時候我也一一論述過。
任何東西都有毒性,包括大家視為生命三元素的陽光、空氣(氧氣)、水。
如果過量,都是有致命的可能的。
所以重點在於劑量。
所以我也不認為把頂新的案子拿來跟這次的事件作類比是恰當的。
抱歉我是對事不對人。


我沒有胸部 wrote:
本案有幾造?
1.聯航
2.航警
3.到現在很有很多民眾不清楚到底是哪一裔的亞裔
這是最起碼的三造
誰對於"暴行"有直接責任
其實是航警
航警"施暴"的原因好像目前還未知
是被聯航欺騙?
是被聯航命令?
是他情緒失控?
還是亞裔醫師不聽話?


這部分的爭議在於,
台灣的法律來說,
"教唆犯"是與"行為犯"同罪論處的,
簡單的說,今天我們教唆一個人去殺人,
如果這個人真的因為我們的教唆而去殺人了,
那麼身為教唆者的我們,
也會是以殺人罪來論刑。

而美國對於犯罪教唆(sobicitation)的規定又比台灣更嚴格,
在台灣,教唆犯的成立要件是被教唆的人真的犯罪了。
而在美國,只要當事人有教唆的意圖和行為,
即使沒有教唆成功(對方沒有因為我的教唆而去犯罪),一樣有可能成立教唆犯罪
所以今天航警如果是受到UA的教唆而去傷害乘客,
實際上UA就不能因為"真正動手的是航警"而置身事外。
重點在於,UA有沒有意圖跟實際教唆航警的行為。
當然,這部分就留到之後上法院才能查明了。

回到這件事件上,
乘客會被趕下飛機的最主要原因是因為UA,
所以雖然實際動手的是航警,
但是最後還是有可能責任會歸咎到UA身上,

就像今天我在路口違停,
然後有駕駛因為我違停遮蔽視線而出了車禍撞到別人,
這情況之下我對於那個被撞的人的受傷是有責任的,
雖然撞人的不是我。甚至車禍當時我可能根本不在現場,我還是有責任。
如果撞人的駕駛完全沒有違規,而且對於車禍的發生也盡到注意義務,
甚至撞人的人都可能是沒有責任而我要負全責的。

大漠孤鷹 wrote:
這個案子現在進展到那邊了兩邊合解了嗎


我是覺得和解的可能性不大,
畢竟陶醫生請的是一個鱷魚律師,
鱷魚嗅到血腥味,很難不撲上去,
而以UA的立場,也不太可能讓這個鱷魚律師予取予求,
簡單的說,
陶醫生不太可能只要求一點點的賠償,
而UA又不太可能默默接受天價的賠償。
所以和解的機會我覺得不高,
畢竟,陶醫生一方會認為上了法院自己的勝算高,
而UA即使知道上了法院勝訴機會不高,也可能會覺得即便敗訴也不一定會被判天價賠償。

這邊有一說是陶醫生這邊要求償10億美元。

接下來就看好戲吧。
UA這下子真的有可能吃不完兜著走了。
兩位常客一個被停權一個月,另一個一年,
現在變得冷清多了

感謝vivian93大,提供最新進度
vivian93 wrote:
原來有人被停權一年...(恕刪)
vivian93 wrote:
這邊有一說是陶醫生這邊要求償10億美元。...(恕刪)


第三,在美國,富人也要攢錢,要精打細算。像陶醫生這麼有錢了,坐飛機還坐普通艙,而且還是特價的普通票,這叫會過日子。如果老爺子坐了頭等艙,就不會被選中下飛機,就不會挨打,當然,也不會世界聞名,更不會贏幾千萬美金的賠償費(我猜的)。


vivian93 wrote:
回到這件事件上,
乘客會被趕下飛機的最主要原因是因為UA,
所以雖然實際動手的是航警,
但是最後還是有可能責任會歸咎到UA身上,...(恕刪)


感謝您對教唆的說明
其實我一直認為UA不會無責任
只是責任的程度而已

我沒有胸部 wrote:
感謝您對教唆的說明...(恕刪)


其實本棟樓躲著一個美國JD, 很多網友反而比JD還專業,真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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