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都動工了!!那些人在擋下去有意義??

古典浪漫主義 wrote:
懂得鑽法律漏洞來達到自己目的的..王家...(恕刪)

懂得鑽法律漏洞懂到家被拆了,他們到底是懂還不懂啊?我看不懂啦...

古典浪漫主義 wrote:
大大如此明事理,也算...(恕刪)


本人覺得你是來亂地.........

要引用「法律漏洞」一詞,也請你先 Google 一下。

王家的案例,根本不是鑽「法律漏洞」,都已敗訴駁回。

請您要反王家,就請就事論事,不要對人抹黑!!!

p620329 wrote:
懂得鑽法律漏洞懂到家被拆了,他們到底是懂還不懂啊?我看不懂啦...


懂得運用群眾力量才是最高招~~請看前面的懶人包~~




HAHAfox wrote:
本人覺得你是來亂地.........

要引用「法律漏洞」一詞,也請你先 Google 一下。

王家的案例,根本不是鑽「法律漏洞」,都已敗訴駁回。

請您要反王家,就請就事論事,不要對人抹黑!!!



我所謂的法律漏洞~~指的即是現在文林苑進退兩難的窘境~~


那我倒想聽聽對於其他原住戶~~大大您有什麼高見?

古典浪漫主義 wrote:
懂得運用群眾力量才是...(恕刪)


本人跟似懂非懂之人解釋實在覺得很累!

請您先了解「法律漏洞」一詞的含意!!

對於原住戶,因為已跟建商達成契約,這是商業上的買賣行為,本人有啥好置喙!
如果原住戶有利益受損,應向建商提出損害賠償。
如建商不認,原住戶可以到律師事務所諮詢建商不履行契約部分來提出控告。
契約部分,本人也沒啥好置喙,因為本人不是跟建商打契約。


HAHAfox wrote:
本人跟似懂非懂之人解釋實在覺得很累!


喔..那跟懂得玩文字遊戲的~~我更累~~

古典浪漫主義 wrote:
喔..那跟懂得玩文字...(恕刪)


開始放大絕了!!本人佩服之至!!


HAHAfox wrote:
開始放大絕了!!本人佩服之至!!


小弟承受不起~~大哥您現在放的才是大絕吧~~



HAHAfox wrote:
契約部分,本人也沒啥好置喙,因為本人不是跟建商打契約。


所以原住戶的權益就是...活該?!..誰叫他們不懂得跟王家一樣爭取自身的利益~~

看來看去,您好像覺得真正弱勢的,是知道如果梗住建商的王家~~

所以就跟某些運動比賽一樣~~只要能買通或瞞過裁判~~

贏得比賽就是贏了~~不管甚麼手段都沒關係?



古典浪漫主義 wrote:
懂得運用群眾力量才是...(恕刪)

群眾力量跟法律漏洞好像不是同一回事吧?你到底在說啥啊?怎的毫無邏輯?
王家到底是懂群眾力量還是懂法律漏洞啊?

p620329 wrote:
群眾力量跟法律漏洞好像不是同一回事吧?你到底在說啥啊?怎的毫無邏輯?
王家到底是懂群眾力量還是懂法律漏洞啊?


看不出端倪的你..再回去多讀點書吧~~
古典浪漫主義 wrote:
看不出端倪的你..再...(恕刪)

解釋不出來就叫人回去念書,有沒有其他招啊?
沒有邏輯的好像是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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