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168 wrote:輕判7年4月 直擊林...(恕刪) 工程的""前金"" ""期間回扣"" ""後謝""應該都算貪污吧????這法官還真厲害卓越見解不是鄉民可以一般見識的.....法官紀凱峰強調:沒有任何政治力介入,若有人要介入就是找死!!!這法官講話真帥氣饋靠跟黑道大哥差不多所以大家不要亂批評喔.......
chenhoubest wrote:...(恕刪)這樣你的心情有好一點了嗎? 還有法官是[依法判決], 他的工作不是[符和社會期待].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sharan20060901193524法本來就不是鐵板一塊,所以你說他是麻糬也不能算錯啦!新聞時事區,貼個2006年的舊新聞應該不違法板規吧,除非也有人認為版規是麻糬.
taiwan2008 wrote:法官大人,能解釋下嗎 .....(恕刪) 法官已經解釋了而且是做出對被告有利的解釋您說的都沒錯為什麼不會有人送錢給您咱們台灣的法官跟檢察官也有被抓到收錢的啊前幾個月的新聞而已我沒說這幾個收錢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