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ovvye wrote:
那你是討論法律 還是常理?...(恕刪)
當有人無法自覺不合常理,或自認的常理與多數旁觀者(台菲以外)不同時,就要警惕了。
那只好嘗試用法律的角度來解釋,該名網友的解釋看來並沒有如台灣法院在曲解法條,或使用恐龍法條。
很多常理往往是錯的,這世界上很多看似常理的東西,卻是一直無解,如墮胎合法化。
看似常理的墮胎合法化,卻是有無數高智慧的人,捨棄醫學、科學角度,而鑽研哲學、法律要找出正確方法。
要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人類自以為聰明,這宇宙比人類聰明數百倍的生物可能存在。
台灣是用自動舵,一路衝,沒有人"意圖衝撞"。都能自動導航了,卻說GPS壞掉了。 台灣像楊淑君事件 早就該用理質疑的,卻是用倫敦奧運結果論 才給予負面論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