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ven0415 wrote:警察本來就不具司法裁...(恕刪) 今天案件沒有走入司法程序該教授沒有所謂的引導判決針對該教授認為警方不當做出解釋1.今天你沒戴安全帽警察隨便寄一張闖紅燈的罰單給你然後讓你自己去想辦法爭訟你覺得公權力這樣隨意行使合乎法治嗎????2.今天警方做出裁決並無急迫性就算警方對特別法構成要件不熟悉法條適用有疑慮可以向相關單位做諮詢而不是像一般民眾看到法條可能可以套就隨意套用有失專業3.這是社會矚目的案件警方處理理應比平常更謹慎今天警方是為鄉民違法做判決還是神經太大條誤判我想相信警方專業能力的都比較會朝第一個的方向去想
steven0415 wrote:劉副叫授說「影響公共...(恕刪) 構成要件解釋通常不會有明文而是在眾多學說內經由討論選定一個來當作實務認定的標準像死亡就有呼吸中止說腦波中止說心跳中止說綜合判斷說構成要件是專業人士需要經過長時間訓練才能運用自如法條是精簡的文字絕對不是表面上字義可以去推敲的
cloud1025 wrote:需要用法律討論得這麼...(恕刪) 鄉民有興趣的當然是看來似真似假的便當文呀!阿伯在電視上掛個牌子賣魚〜這夠真吧,有啥好追的!另外你有想過自己為何要問這種問題?是不是教授的po文看太多遍了!
Kao0911 wrote:在人家叫之前你就在叫...(恕刪) 説到鬼叫,誰比得上那叫獸!「説謊不違法」、「我也寫了捏造文、快來傳我喔」最好那教授叫久一點,現在最遠只傳到印尼、看能不能傳遍整個亞洲報紙的頭條!到時如果便當妹或那記者出庭,看怎麼應對這些傳播力證據!是説叫授這樣損人利己,叫作維護人權?笑話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