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fda.gov.tw/TC/siteList.aspx?pn=1&sid=103&classifyID=173
有興趣可以進去看
周刊可能不知道何謂"公告方法"的意義,以及食品衛生管理法指定方法的關係,感覺越來越有"腳尾飯"事件的翻版,當你質疑別人用超跑(LC/MS/MS),做出來的時間,自己說用一台86(GC/MS)跑得更快卻又拿不出任何資料,這看得下去嗎?
其實看看陳老師的背景也不是在食品科學,更不是做分析的人,本身對高階儀器的經驗應該不多(LC/MS/MS大約2004年開始在台灣蓬勃發展),自己學校也無儀器說是委外,但如果以SGS之類的大型檢驗公司應該都會以公告方法來驗,除非是特別指明用何者方法(這就有預先設定的嫌疑),為食品安全把關是立意良好,但如果是如此草率輕忽也不過是在這混亂的時代火上加油罷了

以陳老師的邏輯來說藥物殘留要看代謝物,那我舉例好了,農藥大家都怕,知道最毒的農藥是哪種類型??
答案:有機磷/有機氯
有機氯有氯對吧,那只要身體裡驗出有氯離子就說是農藥中毒嗎?? 鹽巴結構是甚麼??Nacl,不須覆驗審慎評估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