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用警棍毆打躺在地上手無寸鐵的學生的頭部的影片曝光,鐵證如山,不容台灣警方狡辯

hn1271n wrote:
我以前受鎮暴訓練的時...(恕刪)

這位大大可能沒看過號稱民主國家的美國警察是如何執法的,跨過執法線,嘿嘿!!!

去年有位女士開車衝撞白宮,跨過警戒線,還沒看到白宮,結果是










擊斃,亂世用重典
連結在此








eric0610 wrote:
警察只是爲了賺錢
才會幹這種可能生子女沒肛門的事
不必太爲難他們
他們是無辜的...(恕刪)


算不算言語暴力?
被緊急召回、長時間站哨,加上上級有交代,
只要不合法的衝入行政院任何人士不管男女老少通通驅離→這很合理
不過拿亂棒盾牌在大街上打人就太超過了。

crazydancer wrote:
被緊急召回、長時間站...(恕刪)


附近所有醫院的統計資料
幾乎都是輕傷
最嚴重就一個手骨折
找個被警察打成重傷的給我看
讓我看看警察是怎樣亂棒打
怎樣暴力鎮壓、血腥鎮壓
警察執法過當依法辦理,

那打警察、妨害公務、偷東西、毀損的這些人要不要依法辦理?
國小而不處卑,力少而不畏強,無禮而侮大鄰,貪愎而拙交者,可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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