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o666 wrote:
101~103年度 ...(恕刪)
擎天神 wrote:
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縣應分配之比率分配之:
一、各該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縣最近三年轄區內各類營利事業營業額平均值占全部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縣平均值合計數之百分比,權數占百分之五十。
二、各該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縣最近一年底轄區之人口數占全部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縣人口合計數之百分比,權數占百分之二十。
三、各該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縣轄區之土地面積占全部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縣土地面積合計數之百分比,權數占百分之二十。
四、各該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縣最近三年度財政能力平均值,權數占百分之十;
財政能力計算公式如下:
各該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縣財政能力=(各該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縣轄區內之人口數×全部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縣每人自籌財源平均數÷各該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縣每人自籌財源)÷全部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縣依前述括弧內算定數之合計數
像中油這種大型企業的總部在自己轄區內的話, 就可以拉高營業額平均值, 提高所佔比重, 進而提升統籌分配款的數額
全高雄年營業總額才4兆,中油一家年營業就已經1兆了,若這個加進去計算,分配比重就差多了吧
結論是: 大企業註冊的總部在哪個地方真的很重要, 難怪大家都想爭取大企業總部落腳到自己轄區(恕刪)
所以 台北市 新北市 統籌人均分配 差一倍
也不意外
升級直轄市 只是掛名而已.............

sabinehua wrote:
真是佩服這位大大,高...(恕刪)
砲打中央不願給錢的行為只是[政治動作],
救災準備金本來就為救災所用
哪有說是之前編列是為了未發生的風災要用,所以不能動用?
那如果今年之後剛好高雄都風調雨順,無災無害的~那省下的錢繳庫,讓眼前已經受災的災民乾瞪眼??
由此推論可得未發生的風災的隱形災民比現在已發生氣爆的顯性災民重要?
不會這樣大小漢差這麼多吧?
另政府預算除了救災準備金外,還有所謂的[第二準備金]
就算高市只剩下5億救災準備金可用,用完了還有第二準備金可動用
根本沒有所謂當下就喊沒錢的問題~
高市府103年預算---第二準備金還有 5 億,況且政府工程都是先發包再執行,驗收後才付款,再怎麼快,那些錢絕對不會馬上就要發下去,捐款10億+災害5億+第二準備金5億,難道是馬上就都丟下去?4個月內(到年底12/31)發包驗收且完工?好快的政府效率啊!如果超過103/12/31,算明年預算,難道明年就不理災民,就不編預算重建?
以下是報紙消息(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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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高市府今年編列災害準備金共19.4億,至今年7月15日有8億元,最新數據是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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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樓上有說1千多億預算只編5億救災基金,是冤枉人家了!
七七三 wrote:
請問一下每年編制1千多億預算
災害賠償金才編5億 是誰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