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下鬧國際笑話了--澳辦:衛福部誤會了 南僑牛油沒問題


amd3dnow wrote:
新聞報導內容: 澳洲...(恕刪)

用 could be 意思是選項之一。
也就是除了可以拿來食用,你也可以拿來做別的用途的意思,只是在這裏是強調食用這個用途。
所以,想請教哪裡不夠確定?
拿鐵加糖 wrote:
況且原料油還未達人可以食用的標準之前,這種油沒有經過最後一道加工精鍊的製成,想要拿來跟食用油混充,那是很難互溶的、品質、氣味...也很難被接受的。
政府不應該迫於民意壓力下,而忘記所謂的程序正義,更應該要給予廠商一個沒有壓力解釋的空間,如果真的有問題那就辦,但是如果只是個誤會那依照比例原則應該如何辦就如何辦。不是為了選舉 迫於這些選舉人的政治手段,就讓無辜的人 受到迫害,這也是對人權的一種侵害。


那頂新牛油是怎樣?他幹嘛報食用油進口查驗?
無聊?
你上次有這樣出來替頂新進口牛油說話嗎?
英文單字解釋的問題
除了本身有接觸報關這方面的
如果叫一個老外來
單依字面上來看也不會看出差別吧

南橋自己應該也不知道這單字的差別吧
如果知道第一時間早就會反擊了......

如果說是政府被打臉
就希望南橋不會被打回去
之前說的食品用油
相關單位查驗最多可以查一個月....
如果政府真的要搞
就拖...

scottietw wrote:
英文單字解釋的問題
除了本身有接觸報關這方面的
如果叫一個老外來
單依字面上來看也不會看出差別吧

為什麼要有接觸報關這方面的人才看得懂? 又不是專有名詞。
而且字面上的意思差很多,怎麼會看不出差別?

http://www.usingenglish.com/forum/threads/214505-For-industry-industrial-use

隨便就找得到兩個字的差異。
棉仔油,原本是不能食用,但是精煉過就可以,could be used in food

頂新黑心油,原本也不能食用,精煉過後可以,台灣人也實測十幾年,
could be used in food??
能不能食用,要看生產過程有沒有受污染的可能,因為檢驗沒辦法驗出所有可能的毒素,提煉過程也沒辦法消除這些毒素,所以確定源頭合乎標準才會那麼重要。

不是不管來源如何,只要檢驗沒問題就可以給人吃。



amd3dnow wrote:
棉仔油,原本是不能食...(恕刪)


只能說頂新真的很厲害
打敗所有的檢驗
學者質疑:好的牛油 何須精煉

【聯合晚報╱記者彭宣雅/台北報導】
2014.10.18 04:46 pm

南僑進口的五批牛油,澳洲駐台辦事處昨天發文聲明是「產業用」,南僑也聲明加工後可供食用;但我國學者今天表示,真正好的牛油,可以直接供人食用,無須再精煉處理,需要再加工煉製的牛油,即使可用於食品,但原料取油的部位,恐怕不會太好。

台大獸醫專業學院名譽教授賴秀穗表示,動物的很多部位都可以榨油,例如像豬板油這種一整塊油脂炸出來的油,就可以直接使用,「哪還需要精煉?」

他說,要再精煉的油脂,一定是等級不太高的油脂,使用的動物部位比較差,屬於下腳料,才需要再製、精煉後,才能食用。

「美國人只吃butter 內臟油脂根本不吃」

耕莘專校特聘教授丘志威表示,美國人不吃豬油,但會使用牛油,但飲食中用來炒煎烤的牛隻油脂,就只有「butter」一種,除此之外的牛油,美國人根本不吃。

邱志威說,國人所使用的豬油、牛油,是利用牛、豬的內臟等其餘部位榨出來的油脂,價格很低廉;國外食用牛油只用「butter」,其他的動物油品他們不吃,但因為亞洲人愛用,外國也樂於出售。

一位不具名的動物營養專家表示,國外的牛油製作時會分兩條生產線,一條是供人食用、另一條供動物用,兩條生產線非常清楚,不會混用,但全部都需要精煉;這些牛油因為主要來源都是來自屠宰場的下腳料,「不經過精煉處理,怎麼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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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要精煉才能食用?

我也覺得奇怪
中華民國法律是用中文還是英文編寫成的?

進口商品至中華民國,就是要遵循中文寫成的中華民國法律,誰管你英文寫什麼怎麼解釋!

不先去了解輸入國的法令還來哀哀叫,到底是誰鬧國際笑話??

Adoker wrote:
而且字面上的意思差很多,怎麼會看不出差別?(恕刪)


那是因為你有列出這兩個字來做比較當然可以看出不同....
如果今天光拿報關單給你看
上面就只有 "For industry use" 這個字
你看的出來嗎?

也有人提出為什麼不用報關特定的產品/品項代碼
來區分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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