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偷跑Uber的司機請注意!

oldchang1205 wrote:
隨便google一下,也知道Uber在美國也一樣問題很大....

誰說在美國問題不大的?

現在uber在台灣就是幾乎不受到管制的狀態...(恕刪)


沒錯,樹大招風,但仔細看就會發現UBER在美國問題不大。

仔細看看就會發現有很多告訴基本上都是狗屁,好比計程車司機控告UBER偷竊他們的小費。舊金山和LA的起訴主要是檢察官為了未來政治生涯所做的起訴,如果沒有鬼,註定會和解(其他幾格和UBER同經營模式的公司已經和解)。2014年底賓州PUC的糾紛還早,需要觀察看看,但是賓州本來就偏保守,而且和紐約、加州等地比起來賓州算老幾,大不了UBER退出,當地人繼續坐計程車。

從現況看來,UBER在紐約、加州、DC等地基本上不會出大問題,就算幾個小地方不爽,這個創新已經勢在必行,美國的聯邦制度基本上可以保證UBER類公司決不會被逼死。

Kanyil wrote:
沒錯,樹大招風,但仔細看就會發現UBER在美國問題不大。...(恕刪)


網友們提出了UBER在宗主國美國也不是全部被接受的事實. 你就去住美國的那幾個有UBER的城市, 擁抱UBER吧.
oldchen1970 wrote:
網友們提出了UBER在宗主國美國也不是全部被接受的事實. 你就去住美國的那幾個有UBER的城市, 擁抱UBER吧...(恕刪)


身為人,我們有自主判斷的能力。你有你的想法,我有我的。大部分的網民對於法律只是一知半解,不須在此深論。法律是管理社會的規則,會跟著時代走,不然往回三十年,我們去一趟大陸只怕不太方便,哈哈。

因為方便好用,所以我在大陸選擇用一號車,在國外用UBER。我也會在落後國家直接包車,沒有選擇的時候也會搭計程車。

從消費者角度來說,更多選擇,更多競爭,永遠不會是壞事。

(閒聊一句,您這個辯論方法不太對,難道支持兩岸和解就一定要住到大陸去,支持禁菸就要住到沒有菸的地方去嗎?)

Kanyil wrote:
同樣有計程車業,同樣...(恕刪)


各國的運輸法規有各國的規定..UBER來到台灣自然要遵守台灣的法令
台灣的法令是否不合時宜可以討論..但是在未修法之前UBER就是違法是不置可否..政府本來就該依法取締

白牌車不能營業載客是不可能改變的..運輸特許事業其資費是經過政府核可
看不出UBER有哪一項是合乎台灣法令
Kanyil wrote:
你有你的想法,我有我的。大部分的網民對於法律只是一知半解,不須在此深論。法律是管理社會的規則,會跟著時代走,不然往回三十年,我們去一趟大陸只怕不太方便,哈哈。...(恕刪)


違法就是違法, 不用左右牽拖. 你的想法立意善良, 只是UBER的做法就是違法. 也不用深論, 因為事實擺在眼前. 你出來講一次, 我就會出來端正視聽一次. 如此而已.
Kanyil wrote:
同樣有計程車業,同樣有計程車管理法規,UBER在美國的問題不大,在台灣的問題很大。這凸顯了文化問題及政府政策問題,也就是為什麼UBER會在美國出現的原因。
(恕刪)


Uber會在美國出現的原因,不是文化跟政府政策的問題,而是Travis Kalanick跟Garrett Camp是從美國舊金山開始創立。美國不少城市的計程車有總量管制,Uber在美國有些城市的官司還在打,Uber在美國的問題不大?等官司結束再下定論吧。

你可以先去了解一下日本的Uber現在是怎麼樣的情況。同樣有計程車業,同樣有計程車管理法規,Uber在日本就願意依照日本的法規用旅行社的名義申請合法營業,而且不是用白牌車,在美國、台灣跟其他國家卻是在衝撞法律。

這是國家文化跟政策的問題,還是Uber在逃避各國法規的問題?

半蹲拉屎 wrote:
各國的運輸法規有各國的規定..UBER來到台灣自然要遵守台灣的法令
台灣的法令是否不合時宜可以討論..但是在未修法之前UBER就是違法是不置可否..政府本來就該依法取締

白牌車不能營業載客是不可能改變的..運輸特許事業其資費是經過政府核可
看不出UBER有哪一項是合乎台灣法令...(恕刪)


這個完全同意,但是在這件事上,合不合法並不是黑白分明的。

好比:

1. UBER是不是用白牌車 - 從法律上有待商榷。

2. 按里程計費的租賃車算不算白牌車 - 從法律上有待商榷。

3. 為什麼主管機關認為租賃車不能用網路APP派車 - 從法律上有待商榷。

法律絕對不是主管機關說了就算,必須走完法律程序才能確認。

從法律來說,沒有"法律漏洞"一詞。法律是社會的基本原則,法律沒有管就是可以做,法律不明確是立法的問題,不應該由人民或是企業承擔。不合時宜的法律,就應該改。
Kanyil wrote:
1. UBER是不是用白牌車 - 從法律上有待商榷。
...(恕刪)


你第1點就錯了....UBER就是用白牌車. 剩下的你講的再好聽, 也是硬凹.

打你槍不用1分鐘....
Kanyil wrote:
這個完全同意,但是在...(恕刪)

哪有啥好商確
從開始招幕非商業用途車輛就是白牌車

別國還在打官司就是問題不大
台灣還在行政訴訟就是有待商確?

oldchen1970 wrote:
你第1點就錯了....UBER就是用白牌車. 剩下的你講的再好聽, 也是硬凹....(恕刪)


UBER每一台車都是用白牌車?

請培養實事求是、就事論事的精神,以偏概全不是好習慣。

wipc wrote:
哪有啥好商確
從開始招幕非商業用途車輛就是白牌車
別國還在打官司就是問題不大
台灣還在行政訴訟就是有待商確?


很多國家的法律都有同樣的問題,所以這幾點的確在很多地方都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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