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玩咖 wrote:清新唯美幼稚園很多...(恕刪) 你敢不敢把你po在129樓的連結po給你媽媽看?為了護航把某些連結po在01上套句你的原話:你比網路色情更恐怖,因為網路色情還得搜尋,你卻直接丟在一個普級平台上
小玩咖 wrote:呃~我用凱破及4G上...(恕刪) http://www.kbro.com.tw/Value/v_safety.aspx?B=1凱擘也有提供安心上網服務中華就是你付錢他們就會幫你用到好之前還會打電話來推銷
小玩咖 wrote:129樓讓你們知道年輕人的網路世界…事實就是這樣! 難不成你不知道?光是一張悠遊卡,是無法引起遐想也不會學壞! 你自己保重啊刑法第 235 條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前二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小玩咖 wrote:129樓讓你們知道...(恕刪) 對網路有多陌生才會不知有所謂的色情守門員,卻以為別人不知網路色情是什麼樣?更何況還特別強調了電腦放在客廳裡我一點也不情緒化我比較好奇的是若你的父母親友同學同事知道你在本樓po了什麼他們會不會情緒化?你應該對你的父母親友很坦誠,對吧對吧對吧一定要上來說聲他們的反應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