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eengreen wrote:讓人民可以在身分證,或是健保卡內註記,“本人支持廢死,任何人不得因殺害本人而被判處死刑”...(恕刪) 非常好的提議,要再加上一條:殺我者,吾家族必奉養其一生到自然囚死.大家說好不好?